王天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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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天华


王天华,中国常用人名,比较著名的有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王天华和国民参政会参政员、国大代表王天华。



原中共襄樊市委常委 襄樊军分区司令员


简历

王天华,1953年5月出生,湖北老河口人。研究生学历,大校军衔, 1973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70年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任212部队战士。1973年先后出席共青团襄阳地区代表大会和共青团湖北省第五次代表大会。1974年6月起先后任省军区教导大队军事教员、训练处副处长、学员队队长。1983年9月任竹山县人武部副部长;1985年2月任丹江口市人武部副部长,党委副书记;1989年6月起先后任湖北省军区司令部管理处处长、训练处处长、民兵预备役处处长;1995年4月任荆州军分区参谋长。1999年9月任襄樊军分区司令员;2001年5月任中共襄樊市委常委。2002年6月当选为中共湖北省第八届党代表,2003年元月当选为湖北省第十届人大代表。2005年6月任湖北省军区副参谋长。

事迹

王天华在军营里成长,在军营里建功立业,从普通一兵,成长为军事指挥员。1978年6月在全省军事教学比武竞赛中获第一名,代表省军区参加武汉军区军中教学比武,被评为全优教员,并荣立三等功。1992年9月组织省军区机关参加广州军区军事训练考核,获军级机关考核第一名。1998年2月至1999年2月于陆军指挥学院学习,被评为全优学员,优秀党员。1998年7、8月份指挥学院放暑假后,他直奔长江荆江大堤,参加“98”特大抗洪斗争,担任荆江地区防汛指挥部军事协调组组长,参与广州军区、湖北省军区前指工作,协助指挥荆江地区近10万解放军、武警官兵、70万民兵和群众抗洪抢险,取得了长江抗洪的胜利。他被总参谋部荣记三等功,并赴北京出席抗洪抢险英模表彰大会。

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


基本信息

性别: 男

学历: 法学博士

职称: 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

介绍

教师情况

社会兼职: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比较行政法研究所研究员

研究领域: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主要讲授课程: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比较行政法

外语语种: 日语

出国经历

1997年至2004年留学日本,在信州大学取得经济学硕士学位、在东京大学取得法学博士学位,并曾任东京大学软法研究中心特任研究员。

代表作

《行政裁量的观念与撤销诉讼的构造——裁量行为撤销诉讼要件事实论的建构路径》(日文论文,日文标题为「行政裁量の観念と取消诉讼の构造――裁量処分取消诉讼における要件事実论へのアプローチ」),全文约25万字,分五次连载于日本《国家学会杂志》第119卷1112号至第120卷78号。

科研成果

教材与专著类

论文类

《判例研究:水资源开发公团可动堰建设等行为停止请求诉讼二审判决》(日文论文),载于日本《自治研究》2002年第4号

《从裁量二元论到裁量一元论》,载于《行政法学研究》2006年第1期

《程序违法与实体审查——行政诉讼中行政程序违法的法律效果问题的一个侧面》,载于《行政法论丛》第9卷

《行政实体法的保护与行政诉讼的原告资格——从保护规范理论看我国的原告资格认定问题》,载于《当代中国行政法的源流——王名扬教授九十华诞贺寿文集》(应松年主编,法制出版社2006年11月)

《裁量标准基本理论问题刍议》,载于《浙江学刊》2006年第6期

《日本ADR的新动向》,载于《和谐社会与纠纷解决机制》(何兵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年2月)

《法院的专业化与司法审查的扩充——日本专利行政诉讼的动向与启示》,载于《行政执法与行政审判》总第19集

王天华,杂技演员。直隶(今河北)保定人。幼年入环球幻术团学艺。1950年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1980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北京军区战友文工团曲艺杂技团教员、艺术指导。1956年参加波兰华沙第一届世界杂技比赛,与人合演的《口技》获金质奖、《走钢丝》获铜质奖,个人获教员银质奖。

国民参政会参政员、国大代表王天华


王天华,藏族,属龙,四川省巴塘县人。西康实力派人物。早年入西康军官传习所、第二十四军政治学校学习,后任西康屯垦使署宣慰员、第二十四军边务处参议,创办“西康国民协进会”,任班禅行辕翻译。

1927年后,被荐入蒙藏委员会任委员。力主“藏人治藏”、“康人治康”,组织笼络人材的“藏族青年励进会”,自任会长。

1932年被国民政府委任为国民党驻西康党务特派员,返巴塘县相继成立“西康边防军司令部”、“西康建省委员会”,引起康藏另一些政治势力的不安,在英军支持下的西藏政府军和第二十四军的先后进攻下,被迫交出巴塘县的军队和政权,于1934年逃到云南丽江,后联络康藏、成渝大富商,组织康藏贸易公司,从事商贸活动。抗日战争期中,积极宣传、支援抗战,提出“边疆开发计划”。任国民参政会参政员、国大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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