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科学技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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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科学技术局




一,主要职责


(一)牵头拟订全市科技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起草有关科技工作的规范性文件草案。

(二)组织制定全市科技发展计划;负责统筹协调重大社会公益性技术研究及关键技术、共性技术研究;牵头组织全市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重要领域的重大关键技术攻关。

(三)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科技重大专项实施中的方案论证、综合平衡、评估验收和制定相关配套政策。

(四)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新技术产业化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化相关技术服务体系建设;会同有关部门进行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的申报与管理工作。

(五)组织拟订科技促进农村、海洋、社会发展的规划和政策,制定相关重要措施和办法,促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新农村建设、海洋经济建设和社会建设。

(六)负责编制和实施重点实验室、中试基地、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科技基地计划;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重大创新基地建设,参与编制市重大科学工程建设规划;提出科研条件保障的规划和政策建议;推进全市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和科技资源共享。

(七)负责本部门预算中科技经费预决算及经费使用的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提出科技资源合理配置的意见办法和措施建议。

(八)制定科技成果推广政策,指导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组织相关重大科技成果应用示范;推动区域和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建设及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建设。

(九)提出科技体制改革的政策和措施建议;推进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审核相关科研机构的组建和调整,优化科研机构布局。

(十)归口管理科技成果、科技奖励、科技保密、技术市场和科技信息市场;负责技术合同管理工作;负责社会力量设立的科学技术奖的登记管理工作;承担市科学技术奖励评审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一)组织开展国内外科技合作与交流;承担市政府与国内知名高校、科研机构科技合作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技术出口和重大技术引进及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和再创新工作;归口管理全市科技外事工作。

(十二)拟订促进科技中介组织发展政策;组织制定科普规划和政策,统筹协调全市科普工作;负责科技宣传、科技信息、国防科技动员、科技应急管理工作;负责相关科技评估和科技统计管理工作。

(十三)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提出相关政策建议;指导全市科技培训工作。

(十四)牵头拟订促进与科技相关知识产权发展的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与科技相关的知识产权管理工作。

(十五)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部机构


办公室(市国防科技动员办公室),政策法规科(挂行政许可科牌子,科技成果科),规划与科技条件科(挂科技合作科牌子),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科(挂市自主创新办公室牌子),农村与社会发展科技科(挂海洋科技科牌子)

三,直属事业单位


威海市知识产权局

威海市对外科技交流中心

威海市高技术创业服务中心 中国科学院山东综合技术转化中心威海中心

山东生产力促进中心

四,领导介绍


高同璞局长主持全面工作,主管产学研合作创新工作。

丛群滋副局长协助高同璞局长抓好全面工作,主管自主创新、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招商、财务工作、知识产权工作;分管工业领域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科技支撑计划和火炬计划等政策引导类科技计划的组织实施;高新技术研究开发项目和科技创新示范试点工作的组织实施;高新技术企业的申报工作;高新技术嫁接改造传统产业工作;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的组织管理工作。

张少太副局长分管机关文电、档案、信息、督查督办、科技宣传、党务、政工、人事、纪检监察、信访、国防科技动员、安全保密、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做好工业领域产学研合作创新工作和三联一包工作。

崔继泽副局长分管农村、社会领域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科技支撑计划和星火计划等政策引导类科技计划的组织实施;农业良种产业化开发、社会发展和海洋等科技研究开发项目和科技创新示范试点工作;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建设;农业科技园区的管理工作;科技支撑蓝色经济区建设工作;科技外事工作、生产力促进工作。

赵静副局长分管科技政策、科技成果、科技奖励、科技人才队伍建设、技术市场、科普、科技进步考核、行政许可和行政复议、科技成果推广、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型企业试点、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全市科技培训的指导工作;相关科研机构的审核;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团的审核和业务指导。

孙玉忠副调研员分管全市科技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的拟订工作;全市科技条件建设规划和政策的拟订工作;相关科技统计、科技评估管理工作;重点新产品申报和管理工作;山东省创新方法试点企业申报;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院士工作站、重点科研基地等科技创新体系的建设和管理工作;科技资源共享工作;科技创新方法研究、应用与推广。 各分管局长负责对口抓好产学研合作创新工作,同时做好产学研合作项目的跟踪、落实和服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