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口通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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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口通商


南京条约中的重要条款之一,条约要求中国开放广州,厦门,福州,宁波,上海五处为通商口岸,实行自由贸易。实际作用是打开中国大门,使中国成为西方列强的商品倾销地,并逐渐破坏中国原有的经济结构

道光二十四年(1844年)五月十八日,清政府代表耆英与美国代表顾盛在澳门望厦村签订了《中美望厦条约》,即《中美五口通商章程》。条约内容可归纳为五条:美国享有英国在中国的一切特权;美国兵船可自由出入中国通商口岸;美国可在通商口岸建立教堂、医院;中国变更关税,需与美国领事商议;扩大领事裁判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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