务川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确定进驻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单位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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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川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确定进驻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单位的通知


都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为了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规范政府部门行政审批行为,提高工作效率,优化我县经济发展环境,促进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快速发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贵州省行政服务监督和管理办法(试行)》黔监发〔2006〕15号)的有关规定,通过对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和便民服务项目的清理,县人民政府决定将县级所有行政机关和具有公共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进驻政务服务中心办公。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进驻单位

(一)设置独立办事窗口的单位财政局、畜牧局、安监局、国土局、环保局、技术监督局、经贸局、物价局、林业局、公安局、乡企局、农机局、水利局、卫生局、发改局、文广局、城管局、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消防大队、运管所、工商局、民政局(负责都濡镇民政股结婚证、离婚证办理)、计生局(负责都濡镇计生股《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办理)、交通局和公路管理所(共同设立一个窗口,由公路管理所人员具体负责窗口工作)、科技局、交警队、建设局、国税局、地税局、都濡派出所(便民服务项目)

(二)设置综合办事窗口的单位教育局、民宗局、农业局、统计局、药品监督管理局、烟草专卖局、事业登记局、气象局、盐务支局、司法局。

二、工作要求

(一)各级各部门要明确一名分管领导,切实加强对政务服务中心相关工作的领导,将本单位的所有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和便民服务项目统一到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不得在政务服务中心以外的任何地点另行受理。各部门要结合清理出来的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和便民服务项目分别拟定办事指南(样表附后),并于2007年11月8日前将办事指南(文字资料和电子文件)报县政务服务中心筹建办公室。

(二)要认真做好选派后备干部到县政务服务中心工作,切实配强配齐窗口工作人员。

(三)要根据政务服务中心业务工作要求,制定相应的工作制度,加强对窗口工作人员的管理。结合县情实际压缩行政审批时限,强化行政效能监督,规范行政审批行为,认真做好县政务服务中心相关工作,不断推动我县政务服务中心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