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大学硕博连读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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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大学硕博连读实施办法


硕博连读是指学校从已完成规定课程学习且成绩优秀,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的在学硕士生中择优遴选博士生的招生方式。为了完善这一招生制度,提高博士生招生质量,根据教育部《全国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     申请人资格与条件

1、    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学习目的明确,治学态度严谨;

2、    二年级全日制非在职硕士研究生,且已获得学士学位;

3、    所学学科专业与申请攻读的博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原则上一致;

4、    已按培养方案的要求完成规定课程学习,成绩优秀,无重修、补考,学位课程和必修课程的总成绩在本专业排名前30%以内;

5、    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达到要求(有效期5年;第一外语为其它语种的,参照英语的标准执行);

6、    在攻读硕士学位期间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在科研上做出明显成绩,表现出突出的创新能力,在核心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一篇以上(含一篇);

7、    学位论文选题具有创新性,具有发展成博士学位论文的潜力,且有国家级课题或部委重点课题支撑。

二、     接受申请的学位点及导师条件:

1、    博士学位点应是省部级以上重点学科或实验室、工程中心、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

2、    博士生指导教师原则上已完整培养过一届博士研究生;

3、    博士生指导教师应有在研的国家级课题或部委重点课题,充足的科研经费,理工、农业学科不低于50万元,人文社会科学不低于10万元;

4、    每年4月10日前,由学校确定招收硕博连读的学科专业,并在网上公布。

三、 选拔程序

1、    符合硕博连读基本条件的硕士研究生提出申请,填写《西南大学硕博连读登记表》。

2、    经硕士生导师推荐,接收的博士生指导教师签署接收意见。

3、    申请人于4月20日前将登记表交研究生院,进行资格审查。

4、    研究生院于4月30日前将材料交所在学院(中心、所),由学院(中心、所)组织以博士生指导教师为主的考核小组(5-7人)、制定考核办法,对申请者进行考核,主要考查申请人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着重科研能力的考核。审核申请者的学位论文选题、试验方法、设计思路等。并对申请人是否达到攻读博士学位的能力,作出评议。

5、    各学院(中心、所)根据考核小组和博士生指导教师的意见,提出推荐名单,于5月15日前报研究生院。

四、 录取

1、    同等条件下向国家重点学科、承担重大课题、“211”重点建设学科、少数民族骨干培养计划、艰苦专业倾斜。

2、    硕博连读研究生总指标不超过当年博士生招生规模的20%;每个专业录取人数不超过该专业招生计划的30%,每位导师每年招收硕博连读研究生不超过3名。

3、    根据学院推荐意见,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拟录取名单。

4、    拟录取名单于5月底公布,公示期为一周。

5、    录取的学生与学校签署《西南大学招收硕博连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协议书》。

五、培养与学位授予

1、    对以硕博连读方式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生进行中期考核。不合格者,按硕士学位申请办法处理。

2、    在博士学位论文答辩时,若论文未达到博士学位论文的水平但达到硕士学位论文的水平,授予硕士学位。

六、录取为硕博连读的研究生,从当年9月报到注册后,享受博士生待遇;原硕士研究生的学籍自行终止。  

七、特殊情况由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