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水县精神病防治康复实施方案


请输入要查询的词条内容:

习水县精神病防治康复实施方案


按照中国残疾人精神病防治康复“十一五”实施方案以及“遵义市残联2008年工作安排意见”精神,结合我县精神病防治康复工作的实际,特制定精神病防治康复工作实施方案。

一、任务目标

为使我县精神残疾人得到更好的康复服务,大力推广“社会化、综合性、开放式”精神病防治康复工作模式,使我县广大精神病患者有平等地参与社会生活,减轻家庭和社会的负担。通过“十一五”期间精神病防治康复工作的开展,精神病人的监护率达到90%,显好率达到60%,社会参与率达50%,肇事率下降至0.3%,调查检出率达到6‰。

二、主要措施

1、大力推广“社会化、综合性、开放式”精神病防治康复工作模式。

2、组织管理

成立以县民政、卫生、残联和相关精防医生为成员的县精神残疾人康复技术指导中心,负责对全县精神残疾人康复提供技术指导和服务。

(1)民政部门及时收容和治疗社会上无法定抚养人和瞻养人、无劳动能力、无经济来源的精神病患者,在医疗、康复、就业、扶贫救济、社会服务等方面对贫困精神病患者予以扶助。

(2)卫生部门将精神病防治康复工作纳入社区卫生服务和农村基层卫生服务内容,开展精神病防治康复工作的业务指导、人员培训,组织所属精神卫生机构及各级医务人员对精神病患者进行治疗,指导康复训练。

(3)残联做好宣传、发动、组织、服务工作。组织精神病患者治疗后的康复训练,配合卫生、民政等部门,对贫困精神病患者进行救助,维护精神病患者的合法权益,组织乡镇(区)残联对精神病患者进行调查统计。

三、提供精防康复服务

以精神卫生机构为依托,以社区(乡镇)卫生服务机构为基础,发挥村卫生室和精神病院的作用,从而形成住院、门诊、家庭病床、家庭看护相互配合的治疗系统。

多方筹措资金,加强精神病康复机构建设。利用社区服务设施,对精神病人开展心理疏导、生活自理、社会适应能力训练等康复活动。

对贫困精神病患者免费纳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范围。

将贫困患者纳入定期免费服药范围,对特别贫困的急发性精神病住院患者实施救助,并填写《“十一五”贫困精神病患者免费服药登记表》和《“十一五”贫困精神病患者免费住院登记表》。

对从事精神病防治康复工作的管理人员、社区医生、康复人员进行培训,增强为精神病患者服务的能力。

利用“助残日”、“世界精神卫生日”等活动,加强精神卫生知识宣传教育,反对歧视精神病患者,为患者回归社会生活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四、加强督查   确保精防工作顺利实施

通过县精防机构和技术指导服务网络的建设,定期对全县精防工作进行督促检查、技术指导、考核评估,确保精防工作在我县顺利完成。

五、康复训练

1、社区康复

主要由监护人负责,社区(村)委会干部、社区精防医生和志愿者配合。根据被看护精神病患者的具体情况,在精防医生的指导下,制定康复训练计划,并根据康复训练计划,对康复者进行有效的看护,在医生的指导下督促按时服药,并进行心理疏导以及体能训练、家庭生活能力、社会交往能力的训练,定期随访,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密切注意病人病情,如发现病情变化,及时协助家属送病人入院接受治疗。

2、机构康复

⑴社区(村)

采取多种形式,接收、安排精神病人参加力所能及的生产劳动,开展社会适应能力训练和文体娱乐活动、精神卫生知识讲座,进行医疗看护和心理康复,为精神病人提供康复、管理、就业等服务。

⑵长期养护

对于家庭无看护能力且病情稳定的精神病患者,对有需求的精神病患者实施养护为主,兼顾医疗、康复、职业培训等综合性的服务。

3、其他

针对康复后有能力参与社会正常生活的精神病患者,在基本生活保障的基础上,积极组织社区内精神病患者参加文化、体育活动,参与力所能及的生产劳动,融入社会生活,扶持病情稳定、恢复较好的患者就业。

六、工作流程

1、乡镇(区)残联和社区(村)干部要定期随访,向精防医生反馈病人情况。

2、精防医生根据反馈情况作相应处理。

3、精防医生对处理情况进行监督和技术指导。

4、社区(村)根据医生的指导,及时调整康复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