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兑现2005年度财源建设奖惩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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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兑现2005年度财源建设奖惩的通报


各乡镇(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县府各工作部门:

2005年,是我县财政税收继续保持快速增长的一年。一年来,全县上下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源建设工作意见》(习党发〔2003〕10号)文件精神,切实加强我县财源建设工作,财源建设取得了新的成绩。对照《习水县财源建设激励办法》《试行》(习府办发〔2003〕143号)的有关规定,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兑现2005年度财源建设奖惩,具体如下:

一、完成财政收入增长考核目标的获奖乡镇:东皇镇、隆兴镇、习酒镇、良村镇、民化乡、程寨乡、三岔河乡、仙源镇、马临经济工业区、醒民镇、双龙乡、回龙镇。

二、完成煤炭税费考核目标的获奖乡镇:东皇镇、隆兴镇、习酒镇、良村镇、民化乡、马临经济工业区、温水镇。

三、完成财源建设新建项目考核目标的获奖单位:醒民镇、程寨乡、温水镇、三岔河乡、双龙乡、桑木镇、寨坝镇、国投公司。

四、纳税大户法人代表(含主要负责人)获奖名单见附表。

五、未达到地方财政收入增长目标的乡镇:二郎乡。

六、以上获奖单位的奖励资金由县财政局划拨,各乡镇的奖励资金中包括分别奖励乡镇(区)书记、乡镇长(主任)各3000元。对未达到地方财政收入增长目标乡镇的扣款,在财政体制结算中扣抵。

县人民政府要求,受表彰的单位和企业要戒骄戒躁,再接再厉;未受表彰和未完成财源建设目标任务的单位(企业)要总结经验,强化措施,扎实工作,为“十一五”规划的顺利实施开好头、起好步。全县各级各部门要抢抓发展机遇,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进一步强化财源建设工作措施,切实加快财源建设步伐,为县城经济快速健康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习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六年三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