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县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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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县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乡镇(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县府有关工作部门:

为切实抓好我县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确保低保工作正常运行,做到公平、合理、应保尽保。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习水县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陈国桥(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邱继维(县政府办副主任)

罗安勇(县民政局局长)

许立新(县人劳局局长)

成     员:鲁玉刚(县发改局局长)

李  平(县财政局局长)

何建新(县监察局局长)

张万明(县审计局局长)

黄映霞(县工会主席)

黄吉富(县经贸局局长)

刘可清(县民政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民政局,刘可清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习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六年三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