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灾区民房恢复重建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习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灾区民房恢复重建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醒民、同民镇人民政府,县府有关工作部门:
为切实抓好灾区民房恢复重建工作,确保社会政治稳定。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县灾区民房恢复重建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陈国桥(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邱继维(县政府办副主任)
罗安勇(县民政局局长)
成 员:鲁玉刚(县发改局局长)
李 平(县财政局局长)
张永忠(县建设局局长)
弋光明(县国土局局长)
杨贞瑚(县农业局局长)
杨 彪(县水利局局长)
张永勤(县扶贫办主任)
何 江(县林业局局长)
罗勤生(县文体广电局局长)
袁吉伟(县卫生局局长)
何建新(县监察局局长)
张万明(县审计局局长)
罗奇科(县电力局局长)
陈友强(县交通局局长)
穆文滔(同民镇镇长)
张家强(醒民镇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民政局,刘可清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习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OO六年七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