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农资市场监督管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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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农资市场监督管理的通知


各乡镇(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县人民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种子、农药、化肥等主要农资生产经营的规范管理,严厉打击非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确保农民群众购买放心农资,切实维护农民群众的利益,现就进一步加强全县农资市场监督管理通知如下:

一、正视存在问题,增强监管意识。

农资商品是农业生产的重要生产资料,对农业生产发挥着重要作用。因此,农资市场的管理直接关系到农产品安全,农民增收和农村稳定。各级各部门特别是农资执法监管部门要站在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农资市场管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农资监督管理作为保护农民利益,促进农民增收的重要举措来抓,进一步强化领导,采取有力措施,整顿和规范农资市场秩序,促进全县农资市场管理规范、有序进行。

今年3月,全县开展了春季农资市场进行专项整治行动,在专项整治过程中暴露出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将农药与食品混杂经营,过期农药等假冒伪劣农资产品在市场上仍有销售。二是经营行为不规范,存在无证照经营现象,特别是农药无证照经营现象十分严重,进销台帐不规范。三是存在一证多点、流动摆摊、走村串户经销种子、农药等农用物资。这些问题的存在,严重扰乱了农资市场正常经营秩序,损害了农民的利益。当前,秋种工作即将展开,农资的需求量将增大。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针对当前农资市场存在的问题,增强农资市场监管重要性认识,强化措施,各尽其责,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农资市场监管,切实保护农民利益。

二、明确工作职责,强化市场监管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好各自的执法管理职能作用,协调配合,按照今年初下发的农资市场整治行动方案,各负其职,做好相关工作。县农业部门要切实抓好种子、农药、肥料等农业投入品经营备案工作,督促经营业主建立规范的农业投入品经营台帐和档案,重点加强农业投入品有无生产许可证、生产批号、检疫证、登记证和标签是否合格等方面的监管检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重点加强农资流通领域产品质量的抽检,严格查处违法违规、经营欺诈、无证经营行为,督促业主规范经营;公安部门要加强对干扰农资执法的行为的打击力度;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加强县内农资生产企业监管,定期不定期地对产品进行质量抽检,把好农资源头质量关;物价部门要切实加强农资生产、销售价格的监管。对无证无照生产经营的要坚决予以取缔;对在监管检查中发现的经营销售低劣假冒伪劣农资、生产不达标农资产品、违犯价格政策规定擅自提高农资销售价格的各类违规行为,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坚决予以依法查处。

同时,要认真落实农资打假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互通情况,共同分析农资市场监管中的突出问题,研究解决办法。要建立农资打假联合执法制度,联合开展农资市场专项整治,对全县的农资经营户进行全面检查。

三、健全管理制度,规范市场秩序

进一步完善农资市场监督管理制度建设,规范农资生产经营秩序,确保农民群众购买放心农资。建立和完善持证经营制度、备案登记制度、质量抽检公示制度、农资经营档案管理制度、社会监督举报制度等一系列切实可行、依法规范的长效监督管理制度,形成系统的农资产品监督管理网络,维护广大农民群众的利益。

四、加强宣传引导,形成监管合力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宣传导向作用,通过电视、广播、网络、报刊等多种媒体,宣传农资法律法规,普及农资识假辨假和科学使用知识,依法推介优质放心农资产品,深入报道典型假劣农资案件。要结合开展“送法下乡”、“送科技下乡”和“送放心农资下乡”等活动,广泛采用印发明白纸、宣传单、悬挂横幅标语等各种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努力营造农资打假氛围,提高农民维权意识和能力。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严格落实农资打假责任制,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健全一把手挂帅、主管领导负责的农资市场监督管理组织指挥系统,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努力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确保农资打假工作取得实效。

五、强化督导检查,确保取得实效

各乡镇(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加强对所辖地农资生产经营管理的组织领导、协调和管理,积极开展监管、检查和执法。县政府将进一步加大对农资市场监管工作领导,不定期进行督查指导。对工作不力,造成工作滞后的,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习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八年八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