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水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2007年重点建设项目和固定资产投资管理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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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水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2007年重点建设项目和固定资产投资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区)人民政府(管委),县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

2007年,是我县实施“十一五”规划的关键年,抓好2007年重点建设项目和固定资产投资管理工作,对促进我县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基础作用。

当前,我县固定资产投资增长迎来了难得的发展机遇,主要是国家将支持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支持交通、水利、能源、资源节约与生态环境保护,支持教育、科技、公共卫生等设施建设,支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切身利益需要解决的重点建设项目,支持自主创新,推进经济结构调整,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在具体项目上,一是习新二级公路、杨家园电站、兴隆煤矿等部分大项目将加快建设;二是部分续建在建项目将加快工程进度;三是部分国家重点支持项目将立项建设。为进一步加强重点建设项目和固定资产投资管理工作,确保完成2007年工作目标,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就加强2007年重点建设项目和固定资产投资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2007年全县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调度计划任务209102.77万元,项目共计125个(不含预备项目)。

其中:农林水项目16个,计划投资8997.9万元;交通项目11个,计划投资39369.8万元;电力项目11个,计划投资28622.4万元;煤炭项目10个,计划投资27300万元;工业(含技改)项目8个,计划投资55424.09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项目7个,计划投资6222.5万元;房地产开发项目16个,计划投资20710万元;办公用房建设项目8个,计划投资2520万元;社会发展事业项目31个,计划投资6749.38万元;旅游项目1个,计划投资1010万元;城乡集体、个体投资项目1个,资金10000万元;其他项目4个,计划投资2176.7万元。

二、工作措施

(一) 加强领导,明确职责

1、凡纳入省、市2007年重点建设项目和“十件实事”的项目,都要实行规范化管理。县内的其它建设项目,一并纳入重点建设项目调度范围管理。对重点建设项目和固定资产投资工作完成情况纳入项目单位年度综合考核。

2、建立县人民政府县长、副县长目标责任制度。县长任重点项目建设和固定资产投资管理的总负责人,负责安排总体工作;常务副县长任总调度负责人,负责各重点建设项目和其他建设项目投资的总体调度工作;其他副县长负责分管范围内各建设项目投资的总体协调和调度工作。

3、县发改局是县人民政府投资管理部门,负责各建设项目实施的具体调度工作和监督管理工作,汇总提 出全县重点建设项目和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实施情况报告、实施过程中存在问题的分析报告以及项目总体调 度要求。

4、县直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各乡镇(区)政府(管委)主要领导作为责任单位的第一负责人,负责提出本行业和本行政区域内重点建设项目和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实施情况报告、实施过程中存在问题的情况分析,以及项目实施计划和建议意见。

5、全年第一、二、三季度末和11月底,县人民政府召开全县重点建设项目和固定资产投资计划调度会议。听取建设项目执行情况汇报,分析存在问题,研究和部署全县固定资产投资调度工作。

县人民政府分管副县长、县直有关行业主管部门、乡镇(区)政府(管委)应根据项目实施情况和需要,采取定期或不定期方式,召集有关项目法人单位,召开项目建设协调会议,研究解决实施过程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和纠纷。对于重大问题,应及时向县人民政府县长、常务副县长报告,并通报县人民政府督查室和县发改局。

(二)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统计报送

重视和加强重点建设项目和固定资产投资信息报送工作,对续建项目和新开工项目要按照分行业管理的方法实行月报表制度。

1、各乡镇(区)行政区域内实施重点建设项目和固定资产投资的信息月报表,由各乡镇(区)政府(管委)负责,并于当月28日前向县直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报送。

2、县直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本行业内重点建设项目和固定资产投资的信息月报汇总,应于当月30日以前向县发改局和县统计局报送。

3、县发改局要于4月10日、7月10日、10月10日前和11月底,向县人民政府提交全县重点建设项目和固定资产投资的实施情况报告。

4、统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重点建设项目和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工作,严格按照《统计法》相关规定,搞好重点建设项目和固定资产投资统计,防止虚报、瞒报和漏报。对拒不报送重点建设项目和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报表的项目单位和责任人要依照相关法规给予严肃追究。

(三)强化督查,狠抓落实

1、县政府督查室要对重点建设项目和固定资产投资进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要汇同县发改局、统计局、财政局、国土局、建设局等部门,全年开展2~3次建设进度和质量大检查工作,为县人民政府调度固定资产投资情况提供第一手资料。

2、县发改局、财政局、监察局、审计局等部门要在农林水利、工业交通、城市建设、社会事业等行业中,各选择1~2个重点建设项目开展专项稽查工作,确保各项建设资金安全有效的运行和使用。

3、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要针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采取措施,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

习水县人民政府

二○○七年六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