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水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习水县2007年重点建设项目和固定资产投资年度目标任务分解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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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水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习水县2007年重点建设项目和固定资产投资年度目标任务分解表的通知


各乡镇(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县府各工作部门:

2007年,我县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调度计划为20.9亿元,项目共计125个。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工作,确保2007年全县重点项目和固定资产投资目标的顺利完成。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管理工作模式,确保全县经济社会的稳步发展,现将建立重点建设项目和固定资产投资目标责任制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07年全县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调度计划任务209102.77万元,其中:基本建设投资83212.6万元(农林水项目8997.9万元,交通项目39369.8万元,能源电力项目28622.4万元,城市基础设施6222.5万元),社会发展事业项目6749.38万元,办公用房建设项目2520万元,房地产开发20710万元,城乡集体、个体10000万元,工业项目55424.09万元,其他项目2176.7万元。

二、凡纳入《省、市、县2007年重点建设项目》和“十件实事”的工程,要建立健全目标责任制度,实行目标化、制度化、规范化管理。县内的其它建设项目,一并纳入重点建设项目调度管理范围,以确保本年度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

三、代理县长李凌为重点项目建设和固定资产投资总负责人,常务副县长为总调度负责人,分管副县长为行业目标负责人。

四、县发改局是县政府固定资产投资主管部门,负责重点建设项目和固定资产投资综合调度工作。汇总提出全县重点建设项目和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实施情况报告、实施过程中存在问题的分析报告、以及对项目实施的总体调度。

五、县直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各乡镇(区)一把手作为责任单位总负责人,要亲自抓好此项工作。负责提出本行业内和本行政区域内重点建设项目和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实施情况报告、实施过程中存在问题的情况分析、以及项目实施计划和建议意见。

六、全年第一、二、三季度末和11月底,县政府召开全县重点建设项目和固定资产投资计划调度会议。听取建设项目执行情况报告,分析存在问题和查摆原因,研究和部署调度工作。

县人民政府分管副县长、县直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有关乡镇(区)应根据项目实施情况和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集相关项目法人单位,召开项目建设协调会议,研究解决实施过程中存在问题和各种纠纷。对于重大问题,应及时向总负责人、总调度负责人报告,并通报给县发改局和县政府督查室。

七、高度重视和加强重点建设项目和固定资产投资计划信息报送制度工作,续建项目和新开工项目要实行月报表制度,按照分行业管理的方法报送。报表要实事求是反映情况和存在问题,不得弄虚作假。

各乡镇(区)行政区域内实施重点建设项目和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信息月报表,由各乡镇(区)于当月25日前向县直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报送。

县直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本行业内重点建设项目和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信息月报汇总,于当月26日前向县发改局报送。

县发改局于第一、二、三季度的下月10日前和11月底,向县人民政府提交全县重点建设项目和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实施情况报告。

八、统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工作,严格按照《统计法》的规定,搞好固定资产投资统计,防止拒报、虚报、瞒报、漏报。对拒不报送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报表的项目单位和责任人要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九、县政府督查室要对固定资产投资进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要汇同县发改局、财政、国土、建设等部门,全年开展2~3次建设进度和质量大检查工作。县发改局、财政局、监察局、审计局等部门,全年要在农林水利、交通、城市建设、社会事业等各个行业中,各选择1~2个重点建设项目开展专项检查工作。各行业主管部门应针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开展经常性的督促检查工作。

十、各级各部门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上来,从维护党和政府的形象、取信于民的政治高度,切实增加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加强领导和组织工作,精心组织实施,集中精力把建设工作抓紧抓实抓好。重点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要始终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要始终坚持加强廉政建设,安全、有效、合理管理和使用建设资金。

习水县人民政府

二○○七年四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