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市渔政监督管理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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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市渔政监督管理站


一、咸阳市渔政监督管理站简介

咸阳市渔政监督管理站成立于1996年,隶属咸阳市水利局领导。主要承担全市渔业监督管理和渔业行政执法工作。经市政府批准,具有渔业行政处罚主体资格。经省人事厅批准,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2006年,经农业部现场考核验收,全国联评,荣获“第一批全国渔业文明执法窗口单位”光荣称号,成为全省唯一获此殊荣的渔业行政执法机构。

二、渔政监督管理站主要职责

根据咸编办发[2000]06号文件精神,确定主要职责如下:

1、负责监督检查、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2、负责维护本市渔业生产秩序,调解渔事纠纷,依法查处渔业行政违法案件。

3、保护水生野生动物,依法查处国家规定禁止捕捞、贩卖的珍贵、濒危水生野生动物案件。

4、负责保护渔业水域生态环境,依法查处渔业水域污染事故。

5、核发渔业有关许可证、使用证,依法征收、管理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水面荒芜费。

6、监督管理渔业资源的增殖、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

7、负责全市水产苗种、鱼药、鱼饲料等渔需物资的生产经营管理和质量监督工作。

8、负责全市养殖环节及销售市场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依法查处违法经营行为。

单位地址:咸阳市滨河西路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