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志博注册管理有限公司


请输入要查询的词条内容:

香港志博注册管理有限公司




基本简介


香港志博注册管理有限公司于1998年成立于香港,是香港政府承认并具有专业资格的企业商业秘书服务机构。公司在香港已有10年香港公司注册经验,是一家国际化之管理公司,总部位于香港,由丰富经验及专业资格的香港注册会计师及国际司法律师主理, 专业从事香港公司注册及海外的公司注册, 商标注册,司法公证,开设公司银行账号、公司年审、会计理帐、安排核数审计;税务申报,变更(公司名称/股权)转让和公司增资,公司注销,国际期刊号申请,商务秘书服务等系列服务。

公司宗旨


坚持以最高的质量、最优惠的价格,最诚信的专业快捷服务,用心服务客户,同客户一道赢取商业利润,无论客户的事业发展到全世界的任何角落,我们的专业服务永远伴随在侧。

服务项目


香港公司注册与海外公司/商标申请注册、中国境内公司注册、年审、开设香港银行帐号、商务秘书、国际刊号、国际公证、中国司法公证、帐务稽查、会计理帐、审计、税务申报、企业策划管理、咨询服务、专业翻译服务。如今,通过注册香港公司来内地拓展业务的成功案例比比皆是。公司特点 A.取名相对自由,可延用集团、企业、控股、投资、股份、贸易、发展等字眼;

公司优势


香港志博注册管理有限公司具有多年经验及良好的商业信誉是以卓越的专业性、技术性。为企业量身定制的服务将成为您最佳的选择。配合企业提供最高水准的服务,我们的宗旨在同客户共同发展并保持牢固与持久的合作关系。

发展前景


目前,香港志博注册在具有多年经验丰富的国内律师、香港律师和海外著名律师事所及政府部法律专业人士的协作下蓬勃发展。让客户以最少的启动成本及最经济的方式提供独一无二的专业服务,为您建立自己的价格与利润方案,为您赢得额外的收益避免复杂程序带来的困难和麻烦。随时向客户提供全面综合的服务与相关辅助资料。并针对您设立海外公司或商标可能出现的问题提供帮助。使您的品牌与客户的品牌一起迈向全球。

公司的种类


按照股东对公司所负责任的不同,可以把公司划分为三类:

(1)有限公司

又分私人公司及公众公司(上市公司)。股东责任上限:为其未缴股本的金额。即公司清盘时,股东毋须额外提供资产以清付债务。适用范围:一般业务规模较小的商业机构。 有限公司优缺点:

优点 缺点

责任有限 需向公众披露资料

延续性更长 成立及维持公司需要大量文件,费用较高

融资容易 遵办《公司条例》程序繁复

独立法律个体 公司结业只能清盘

股份转让方便 

拥有权、管理权分开 

(2)担保有限公司

一般指没有股份资本的公司。股东责任上限:相等于在公司章程中所列之同意出资的数额。适用范围:非营利机构,如成立会所、社团、学校、慈善团体等。

(3)无限公司

股东责任上限:无上限。若公司清盘时资不抵债,股东有责任提供额外资产,以清付所有债项。适用范围一般商业机构,无限公司在香港比较少见。

公司特点


有限公司取名相对自由,可延用集团、企业、控股、投资、股份、贸易、发展等字眼; 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基本不受限制; 有限公司的股东和董事可以为一人; 有限公司一般标准注册资本为1万元港币,无需资金到位和验资; 有限公司如依照香港公司法合法经营,则该公司可世代经营; 有限公司的股东和董事向香港入境署申请商务签证将获优先考虑; 有限公司所承受的债务以认缴的注册资本为限,不会牵涉到个人财产; 香港公司容易获得国际信用和信贷,可以利用香港银行的便利收发信用证,快速回流资金; 香港公司可申请任何银行服务,如:信用卡、L/C(信用证)服务、银行贷款等; 香港是国际金融中心,拥有健全的法律体系,能给予投资者足够的法律保障; 香港公司作为一个独立团体,股东与公司在法律上是完全独立的,股东亦不需为公司负上任何债务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