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德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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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德芳




〖人物档案〗


姓 名:肖德芳

出生年月:1963年6月30日

籍 贯:四川省宜宾人

党 派:中国共产党

学历学位:研究生、硕士

职 称:法学教授

主要社会兼职:

2003年8月被聘为宜宾市仲裁委员会第一届仲裁员;

2007年1月被聘为四川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

2008年7月被聘为宜宾市仲裁委员会第二届仲裁员。

〖主要经历〗


1981年9月-1985年7月四川南充师范学院(今西华师大)历史专业本科毕业,获学士学位;

1990年9月-1993年7月武汉大学世界历史专业研究生毕业,获硕士学位;

1997年9月-1998年7月四川大学法学专业助教进修班结业,获结业证;

2007年3月-2008年3月北京大学法学专业访问学者结业,获访问学者证书。

〖主研方向〗


民商法(合同法、物权法)

〖科研项目〗


主要学术科研项目:

1、2001年度院级课题:《中英合同法比较研究》负责人及主研人;

2、2002年度院级课题:《整体世界中的法制建设与中国民营经济的现代化进程研究》负责人及主研人;

3、2003年度院级课题:《我国知识产权保护与TRIPS协议的理解与适用》负责人及主研人;

4、2003年度省级课题:《WTO与中国的法治建设》主研人;

5、2004年10月院级教改课题:《法学教学改革研究》主研人;

6、2005年度院级课题:《私营企业暂行条例的存废问题研究》负责人及主研人;

7、2005年10月院级教改课题:《我院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养模式的创新研究》负责人;8、2005年3月院级课题:《司法解释权的扩大化研究》主研人;

9、2006年10月院级教改课题:《合同法和担保法理论与实务研究》主研人;

10、2007年度区政府课题:《城市扩张与就业研究——宜宾市城市化过程中的就业问题》负责人及主研人;

11、2008年度院级课题:《“动产浮动抵押”适用中若干法律问题研究》负责人及主研人。

〖学术成果〗


主要学术科研成果:

1、《中国合同法与英国合同法的比较研究》,《学术交流》2002年第六期;

2、《浅议竞争中民营企业的生存发展》,《宜宾学学报》2002年第一期,人大复印资料《乡镇企业、民营经济》2002年第7期收目;

3、《TRIPS协议“保护知识产权”规定的理解与适用》,《学习与探索》2004年第四期;4、《民营经济兴起的原因分析及其法律规制》,《东北亚论坛》2004年第6期;

5、《论WTO法在中国司法审判中的适用》,《东北亚论坛》2004年第12期;

6、《法学教学改革刍议》,宜宾学院学报,2006年第5期;

7、《WTO视野下我国民事判例制度的构建》,《法学杂志》2005年第三期;

8、《私营企业暂行条例》的存废问题,《法学杂志》2006年第 一期;

9、《关于代位权的法律冲突及其解决》,《经济与社会发展》2006年第8期;

10、《司法解释扩大化的表现及成因》,《宜宾学院学报》2006年第一期;

11、《防控中国司法解释权扩大化的立法建议》,《宜宾学院学报》2006年第二期;

12、《德国“双轨制”法学教育改革的启示》,《宜宾学院学报》2006年第九期;

13、《浅谈西部高校社会工作专业教育的困境》,《社会工作》2006年第11期;

14、《合同法、担保法理论与实务》,人民法院出版社2006年10月版;

15、《浅论新破产法的创新与完善》,《宜宾学院学报》2007年第五期;

16、《中国城市化就业问题及其法律解决》,《云南行政学院学报》,2007年第六期;

17、《中国式“按揭”之本质新论》,《法学杂志》2008年第 三期;

18、《论新“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不足与完善》,《云南行政学院学报》,2008年第五期;

19、《浅析“动产浮动抵押”登记对抗主义的公示方式》,《广西社会科学》2008年第十一期;

20、《动产浮动抵押优缺点分析》,《宜宾学院学报》2008年第五期。

相关分词: 肖德芳 肖德 德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