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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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新菜地,是指城市(不含县城、建制镇的工矿区)郊区,为供应城市居民吃菜,连续3年以上常年种菜或者养殖鱼、虾的商品菜地和精养鱼塘。新菜地开发基金是指国家为保证城市人民生活需要,向被批准使用城市郊区的用地单位征收的一种建设基金。它是在征地单位向原土地所有者缴纳的征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建设物和青苗补偿费等费用外,用地单位按规定向国家缴纳的一项特殊用地费用。

新菜地开发,关系到我国城镇居民的日常生活食品的供应问题,有着重要的意义。因而新菜地开发基金的使用,应由城市人民政府责成农业和蔬菜生产主管部门,根据批准的资金使用计划,与有条件承担开发建设任务的单位或个人签订合同。新菜地开发基金,是城市人民政府用于开发建设新菜地的专项基金,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