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记过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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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记过处分




解释


行政记过处分是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行政处分的一种,比行政警告要严重一些。

分类


自2007年6月1日起施行的《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规定,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的种类为:

(一)警告;

(二)记过;

(三)记大过;

(四)降级;

(五)撤职;

(六)开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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