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斯顿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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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斯顿条款


2005年10月18日 曾经效力纽约尼克斯红极一时的“中投王”阿兰.休斯顿因为膝伤,于美国时间正式宣布退役。曾经作为纽约尼克斯队的形象代言人被重点扶植的休斯顿于2001年8月同球队签订了那笔饱受争议的六年1亿美元天价合同。

中文名:阿兰.休斯顿

运动项目:NBA



起因


2005年10月18日 曾经效力纽约尼克斯红极一时的“中投王”阿兰.休斯顿因为膝伤,于美国时间正式宣布退役。

曾经作为纽约尼克斯队的形象代言人被重点扶植的休斯顿于2001年8月同球队签订了那笔饱受争议的六年1亿美元天价合同。在2007年到来之前,尼克斯队仍需要支付给休斯顿总计4000万美元的薪水,其中包括05赛季高达1912.5万的骇人年薪。

于是当年NBA联盟颁布了新的劳资协议,一支球队可以裁掉队内的任何一名球员,该球员的工资将不会占用球队的工资帽,这个条款的正式名称是“特赦条款”,也就是在这种制度下身背亿元合同的阿兰休斯顿选择了退役,这种规则又被谑称为“休斯顿条款”。

结果


尼克斯队并没有像想象中那样裁掉休斯顿,而是炒掉了前锋杰罗姆威廉姆斯,为球队未来三年节省了大约2000万美元。后来,侥幸脱灾的休斯顿还因“休斯顿条款”带给他的不良影响诉诸法庭,要求法官还他一个公道。

尽管休斯顿已经归隐江湖,但因为他与尼克斯队签订的合同是保障性的,因此球队还需要如数发给他工资。同时这笔钱还会继续占用尼克斯队明年的薪金帽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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