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寿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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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寿兰


徐寿兰,江苏南京人,1942年出生,是2006年南京”彭宇案“的主角。

中文名:徐寿兰

出生日期:1942年

居住地:南京市邓府山村



个人信息


徐寿,女,江苏南京人,1942年生,家住南京市邓府山村41幢103,是2006年南京“彭宇案”的主角。

2006年11月20日上午9点30分左右,徐寿兰赶公交车时跌倒,到医院验伤,发现需要更换人造股骨头之后,咬定陪同她前往医院的彭宇是肇事者,彭宇因此被徐寿兰告上法庭。

提起诉讼及讨论


2007年1月4日,66岁的徐寿兰向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彭宇将其撞倒在地致其受伤为由,索赔13.6万余元。这场民事诉讼的一审经过了3次庭审,分别在2007年的4月、6月和7月。

彭宇案之所以开庭3次,原因都在于证据不足。可徐寿兰跌倒的那个上午究竟发生了什么,通过3次庭审,集合各方证言与证据能复原的依旧只是断片。那一天两辆83路车前后进站。彭宇在第一辆车上,车进站,后门打开,他第一个走出车门。徐寿兰拎着保温瓶,赶着去搭乘第二辆83路车,她行至彭宇所乘坐的那辆车的后门附近位置跌倒,“脸朝着地,很痛苦的样子”。徐寿兰如何跌倒,她与彭宇是否发生相撞,法官没有采用证人的证言,判定为:没有任何第三方能提供确凿见证!

徐寿兰的治疗与诉讼同步,她被鉴定为8级伤残,她委托律师最后计算出来的赔偿总额包含了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伙食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鉴定费等项目。双方都显现出委屈,彭宇这边,是被徐寿兰赖上百口莫辩的无奈,为了应对诉讼,他在后来的很长一段时间里只能停止工作全力取证;而徐寿兰那边,是理直气壮的愤然,坚持认定是彭宇撞倒她的。她说相撞时彭宇正扭头朝后面看,自己倒地后叫了好几声,彭宇都没有搭理她。“他不撞我,我怎么会跟他交涉?”她强调,她和老公“都有退休金和医保,儿子在公安局工作,不是说承担不起医药费,只是要讨回一个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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