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闻县卫生监督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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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闻县卫生监督所


徐闻县卫生监督所,位于徐闻县徐城镇健康路45号,是经徐闻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徐机编[2003]38号文)批准于2007年12月份正式成立的。徐闻县卫生监督所,是一间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全额事业单位,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食品卫生许可证管理办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和《食品生产经营人员食品卫生知识培训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开展面向社会的食品、公共场所、饮用水、学校、化妆品、医疗卫生机构、职业危害行业及其它公共卫生的监督执法工作。承担卫生行政许可的受理审查和发证,从业人员卫生法律知识培训、法制宣传,公共卫生事件、卫生案件的调查处理。 县卫生监督所定编18名,所长1名、副所长2名,内设办公室、公共卫生监督股、医疗卫生监督股、法制稽查股、卫生许可认证股。

徐闻县卫生监督所与社会各界共同努力,为人民群众的健康创造一个安全、卫生、舒适的生活环境,为实现“人人健康”服务,共创幸福美好的明天。

主要职责:

负责组织实施县卫生行政部门制订的卫生监督计划;

负责依照法律、法规行使预防性和经常性卫生监督工作;

负责各类卫生许可申请受理、初审、上报和批准后证书发放等工作;

负责食品、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化妆品、学校、职业、放射、传染病、消毒和与健康相关产品的卫生监督工作;

负责对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选址、设计进行卫生审查和竣工验收,对施工过程进行卫生监督;

负责监管各类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和卫生知识培训;

负责开展卫生监督执法检查,定期向社会通报卫生监督结果;

负责对卫生污染、中毒事故、传染病疫情等重大、突发事件依法进行调查取证、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并提出处理处罚意见;

对违反卫生法律、法规、规章的案件,受理立案,进行调查取证,提出行政处罚意见,执行处罚决定;

负责对卫生违法行为、事件的投诉、举报的受理和查处;

负责全县卫生监督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和报告;

负责开展卫生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咨询服务;

承担县卫生局和上级卫生监督机构交办的其它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