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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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单位简介


宣城市供销合作社成立于1949年,是全市供销合作社的联合组织,由市政府领导,市供销社机关作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市政府一级机构,与市供销商业总公司系两块牌子,一套机构。

内设机构


市社机关设有5个职能科室,即办公室、合作经济指导科、综合业务科、财务审计科、教育培训科。

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政府有关农村经济工作和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

2、研究制定全市供销合作社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指导全市供销合作社的改革和发展。

3、按照政府授权,负责化肥、棉花等重要农业生产资料和农副产品经营的管理与协调。负责本系统废旧金属、报废汽车拆解、烟花爆竹经营等特种行业的管理和协调。

4、研究供销合作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改善经营管理,协调有关部门、社会组织关系,提出城乡合作经济发展的政策性建议,维护合作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5、组织全市供销社系统参与农业综合开发和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发展专业合作社、消费合作社等中介服务组织,加强商品供求、市场、服务体系建设。

6、指导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建立现代流通体系和现代营销方式,发展社区性、综合性、便民性社区综合服务社,满足农民生产、生活等社会化服务的需要。

7、监督和管理社有资产,确保社有资产保值增值,对直属企业行使出资人的职能,一发享有资产受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经营管理者等权利。

8、承办市委、市政府和省供销社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