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两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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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国两制


“一国两制”即“一个国家,两种制度”。“一国两制”即在一个中国的前提下,国家的主体坚持社会主义制度;香港、澳门、台湾是中国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它们作为特别行政区保持原有的资本主义制度和生活方式长期不变。香港于1997年7月1日回归中国,按《香港基本法》实行一国两制;澳门于1999年12月20日回归中国,按《澳门基本法》实行一国两制。中国政府解决台湾问题的基本方针是“和平统一一国两制”,这一方针有以下基本点:(一)一个中国;(二)两制并存;(三)高度自治;(四)和平谈判。



含义


一国两制,指的是“一个国家,两种制度”,是前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导人邓小平为了实现中国统一的目标而创造的方针,是目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在台湾问题上的主要方针,亦为于香港及澳门两个特别行政区所采用的制度。

1982年12月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31条对特别行政区作出专门规定,把“一个国家,两种制度”体现在国家根本大法中,标志着“一国两制”思想的正式形成。1983年以后,邓小平在多次谈话中,对“一国两制”的构想作了具体阐述。1984年5月,在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正式提出了“一国两制”的构想,获得会议通过,“一国两制”成为具有法律效力的国策。

构想


香港问题、澳门问题和台湾问题都是历史遗留下来的。解决这些问题,实现祖国统一,是包括港澳台同胞、海内外侨胞和大陆全体同胞在内的整个中华民族的强烈愿望。

进入改革开放的新时期后,邓小平从维护祖国和中华民族根本利益出发,创造性地提出了“一国两制”的伟大构想。“一国两制”就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大陆实行社会主义制度,台湾、香港和澳门实行资本主义制度。“一国两制”,为实现祖国统一指明了前景,赢得海内外人士的好评。

外语表述


英语:One country, two systems

日语:一国二制度(いっこくにせいど)

葡萄牙语:Um país, dois sistemas

德语:Ein Land, zwei Systeme

法语:Deux systèmes

俄语:Две системы

希腊语:Δο συστματα

方针历史


早在五十年代,中国政府就曾设想以和平方式解决台湾问题。一九五五年五月,周恩来总理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议上即提出:中国人民解决台湾问题有两种可能的方式,即战争的方式和和平的方式,中国人民愿意在可能的条件下,争取用和平的方式解决问题。一九五六年四月,毛泽东主席又提出:“和为贵”、“爱国一家”、“爱国不分先后”等政策主张。但由于某些外国势力的干预等原因,这些主张未能付诸实践。自20世纪70年代末开始,国际国内形势发生了一些重要变化:中美建立外交关系,实现了关系正常化;中国共产党召开十一届三中全会,决定把党和国家的工作中心转移到现代化经济建设上来。与此同时,海峡两岸的中国人、港澳同胞以及海外侨胞、华人,都殷切期望两岸携手合作,共同振兴中华。在这样的历史条件下,中国政府出于对整个国家民族利益与前途的考虑,本着尊重历史、尊重现实、实事求是、照顾各方利益的原则,提出了“和平统一、一国两制”的方针。

一九七九年一月一日,第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发表《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告台湾同胞书》,郑重宣告了中国政府和平解决台湾问题的大政方针,呼吁两岸就结束军事对峙状态进行商谈。表示在实现国家统一时,一定“尊重台湾现状和台湾各界人士的意见,采取合情合理的政策和办法”。

一九八一年九月三十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叶剑英发表谈话,进一步阐明解决台湾问题的方针政策。表示“国家实现统一后,台湾可作为特别行政区,享有高度的自治权”,并建议由两岸执政的国共两党举行对等谈判。

一九八二年一月十一日,中国领导人邓小平就叶剑英的上述谈话指出:这实际上就是“一个国家、两种制度”,在国家实现统一的大前提下,国家主体实行社会主义制度,台湾实行资本主义制度。

一九八三年六月二十六日,邓小平进一步发挥了关于实现台湾与大陆和平统一的构想,指出,问题的核心是祖国统一。他还就两岸统一和设置台湾特别行政区问题,阐明了中国政府的政策。

一九九二年十月十二日,中共中央总书记江泽民指出:“我们坚定不移地按照‘和平统一、一国两制’的方针,积极促进祖国统一。”“我们再次重申,中国共产党愿意同中国国民党尽早接触,以便创造条件,就正式结束两岸敌对状态、逐步实现和平统一进行谈判。在商谈中,可以吸收两岸其他政党、团体和各界有代表性的人士参加。”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中国共产党为完成祖国统一大业,解决历史遗留的台湾、香港、澳门等领土问题,大胆地提出了“一个国家,两种制度”的创造性构想。1981年国庆前夕,叶剑英委员长提出了关于台湾回归祖国实现和平统一的方针政策。1984年2月22日,邓小平在会见外宾时说:“我们提出的大陆与台湾统一的方式是合情合理的。统一后,台湾仍搞它的资本主义,大陆搞社会主义,但是是一个统一的中国。一个中国,两种制度。香港问题也是这样,一个中国,两种制度。”后来邓小平及党的其他领导人多次对“一国两制”作了类似的解释。党和国家职能部门依据这一构想,对台湾、香港、澳门分别制定“一国两制,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港人治港”、“一国两制,澳人治澳”等具体的方针、政策,顺利地实现了香港1997年、澳门1999年回归祖国的工作,并对台湾的和平统一工作起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和平统一、一国两制


“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和实践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国政府一项长期不变的基本国策。这一方针,有以下基本点:

(一)一个中国。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台湾是中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中央政府在北京。这是举世公认的事实,也是和平解决台湾问题的前提。

中国政府坚决反对任何旨在分裂中国主权和领土完整的言行,反对“两个中国”、“一中一台”或“一国两府”,反对一切可能导致“台湾独立”的企图和行径。海峡两岸的中国人民都主张只有一个中国,都拥护国家的统一,台湾作为中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的地位是确定的、不能改变的,不存在什么“自决”的问题。

(二)两制并存。在一个中国的前提下,大陆的社会主义制度和台湾的资本主义制度,实行长期共存,共同发展,谁也不吃掉谁。这种考虑,主要是基于照顾台湾的现状和台湾同胞的实际利益。这将是统一后的中国国家体制的一大特色和重要创造。

两岸实现统一后,台湾的现行社会经济制度不变,生活方式不变,同外国的经济文化关系不变。诸如私人财产、房屋、土地、企业所有权、合法继承权、华侨和外国人投资等,一律受法律保护。

(三)高度自治。统一后,台湾将成为特别行政区。它不同于中国其他一般省区,享有高度的自治权。它拥有在台湾的行政管理权、立法权、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党、政、军、经、财等事宜都自行管理;可以同外国签订商务、文化等协定,享有一定的外事权;有自己的军队,大陆不派军队也不派行政人员驻台。特别行政区政府和台湾各界的代表人士还可以出任国家政权机构的领导职务,参与全国事务的管理。

(四)和平谈判。通过接触谈判,以和平方式实现国家统一,是全体中国人的共同心愿。两岸都是中国人,如果因为中国的主权和领土完整被分裂,兵戎相见,骨肉相残,对两岸的同胞都是极其不幸的。和平统一,有利于全民族的大团结,有利于台湾社会经济的稳定和发展,有利于全中国的振兴和富强。

台湾问题


所谓台湾问题,从内涵说,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一)台湾问题是中国内战的遗留问题,纯属中国内政。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国民党的一部分军政人员战败后退到台湾。他们在美国政府支持下,武装割据台湾。这样,台湾问题首先就是:首都在北京的代表全中国人民的惟一合法政府――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同台湾当局的关系问题,应该由海峡两岸的中国人自己来解决。

(二)台湾问题是中国政府和中国人民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维护民族尊严、反对外来干涉的问题。美国政府应当严格遵守中美三个联合公报的原则,彻底纠正并停止其利用台湾问题干涉中国内政、阻挠中国统一的种种错误做法。

(三)台湾问题的本质是分裂与反分裂、“台独”与反“台独”的斗争,焦点是一个中国与“两个中国”的斗争。中国政府和中国人民坚持一个中国原则,坚决反对任何旨在分裂国家、分裂民族的各种阴谋,坚决反对任何制造“两个中国”、“一中一台”或搞“台湾独立”的图谋。

台湾自古属于中国。中国人最早开发了台湾。1700年前的中国历史文献《临海水土志》对此就有所著述,这是世界上最早记述台湾的文字。公元3世纪和7世纪,三国孙吴政权和隋朝政府都曾先后派万余人去台,从17世纪开始,中国人民开发台湾的规模越来越大。从元朝(1206-1368)开始,中国历代政府先后在台湾设立行政机构,对台湾进行有效管辖。

17世纪中叶,荷兰殖民者侵占台湾,民族英雄郑成功于1662年驱逐了荷兰殖民者,收复了台湾。1895年,中国清朝政府因在甲午战争中战败,在日本的胁迫下签订了不平等的《马关条约》,把台湾、澎湖割让给日本。1937年7月,中国人民开始了全民族的抗日战争;中国政府在《中国对日宣战布告》中昭告中外,废止与日本签订的一切不平等条约,并宣布将收复台湾和澎湖。1945年,日本宣布投降,无条件接受《波茨坦公告》和《开罗宣言》,把台湾交还给中国。至此,台湾重入中国版图,重归于中国的主权管辖之下。

1949年以后,由于众所周知的原因,台湾和祖国大陆处于暂时的分裂状态,但这并未改变台湾是中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的事实。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台湾是中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这是海内外中国人的共识,也是得到联合国和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承认的。

台湾是中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这不仅是历史事实,也已被国际社会所公认。

1895年至1945年,台湾、澎湖被日本强行占领。1937年7月,中国人民开始抗日战争。这场战争是世界反法西斯斗争的一部分,得到了世界人民的广泛支持。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中,为了反对德、日、意法西斯轴心国,中国与美国、苏联、英国、法国等结成同盟国。1943年12月1日,中、美、英三国共同发表的《开罗宣言》指出:“三国之宗旨,在剥夺日本自1914年第一次世界大战开始以后在太平洋所夺得或占领之一切岛屿,在使日本所窃取于中国之土地,例如满洲、台湾、澎湖列岛等,归还中国。”1945年7月26日,中、美、英三国签署、后有苏联参加的《波茨坦公告》重申,“开罗宣言之条件必将实施”。

1945年8月15日,日本宣布投降,《日本投降条款》声明,“兹接受中、美、英三国共同签署的、后来又有苏联参加的1945年7月26日的波茨坦公告中的条款。”10月25日,同盟国中国战区台湾省受降仪式于台北举行,受降主官代表中国政府宣告:自即日起,台湾及澎湖列岛已正式重入中国版图,所有一切土地、人民、政事皆已置于中国主权之下。至此,台湾、澎湖重归中国主权管辖之下。

1949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成立,即为全中国的惟一合法政府,迄今已与161个国家建立正式外交关系。1971年10月25日,联合国大会通过2758号决议,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的代表是中国在联合国的惟一合法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安理会五个常任理事国之一”,并恢复“中华人民共和国在联合国的一切合法权利”。同时,驱逐了台湾当局的“代表”。联合国和全世界已公认,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台湾是中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代表全中国的惟一合法政府。

实践意义


香港、澳门回归后的事实充分证明,“一国两制”方针是正确的,是具有强大的生命力的,这为两岸和平统一树立了光辉的典范。香港、澳门顺利回归以后的发展充分证明,“一国两制”已经首先在解决香港、澳门问题中得到了成功的运用,人们有更加充分的理由相信,“一国两制”同样可以成为解决台湾问题的最佳方式。在香港回归中国五周年之际,曾经直接参与中英香港问题谈判的英国前副首相杰弗里豪在接见新华社记者采访时指出,“一国两制”方针是史无前例的惊人之举,在解决香港问题过程中发挥了关键作用。在过去的五年里,香港原有的生活方式并没有改变,人们尊重法制和司法独立,香港特区政府也重视民主。中国恢复对香港行使主权五年来的事实说明,“一国两制”的构想得到成功实施,并为解决其他历史遗留问题提供了可供借鉴的宝贵经验。人们看到,“一国两制”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成功实践,对台湾同胞产生了积极的影响,越来越多的台湾同胞从中理解了“一国两制”的精神和益处,近年来台湾同胞中认同“一国两制”的人数明显上升就是最好的证明。

同时,也有不少人质疑一国两制,指中央可能会侵害香港的自主管理权。

古代一国两制内容


在中国古代史上,就有运用这一思想的朝代——辽朝。

辽,为契丹族所建,辽太宗统治幽云十六州后,为适应两个不同的社会,实行了不同的制度。即“北南面官制”的一国两制政治制度。“以国制治契丹,以汉制待汉人”,即以契丹官制统治契丹人,以汉族官制统治汉族人。

辽代实行“一个国家两种制度”的时间长达200年之久,这种统治方式,既有利于封建制的巩固和发展,又促进了契丹本族的繁荣。

琉球群岛


日本民主党提出对琉球群岛使用一国两制的模式,以加强冲绳县的自治权,来满足琉球人的自治诉求。

《一个国家,两种制度》


邓小平(1984年6月22日、23日)

中国政府为解决香港问题所采取的立场、方针、政策是坚定不移的,我们多次讲过,我国政府在1997年恢复行使对香港的主权后,香港现行的社会、经济制度不变,法律基本不变,生活方式不变,香港自由港的地位和国际贸易、金融中心的地位也不变,香港可以继续同其他国家和地区保持和发展经济关系。我们还多次讲过,北京除了派军队以外,不向香港特区政府派出干部,这也是不会改变的。我们派军队是为了维护国家的安全,而不是去干预香港的内部事务。我们对香港的政策五十年不变。我们说这个话是算数的。我们的政策是实行“一个国家,两种制度”,具体说,就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10亿人口的大陆实行社会主义制度,香港、台湾实行资本主义制度。近几年来,中国一直在克服“左”的错误,坚持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来制定各方面工作的政策。经过五年半,现在已经见效了。正是在这种情况下,我们才提出用“一个国家,两种制度”的办法来解决香港和台湾问题。

“一个国家,两种制度”,我们已经讲了很多次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已经通过了这个政策。有人担心这个政策会不会变,我说不会变。核心的问题,决定的因素是这个政策对不对。如果不对,就可能变。如果是对的,就变不了。进一步说,中国现在实行对外开放、对内搞活经济的政策,有谁改得了?如果改了,中国百分之八十的人的生活就要下降,我们就会丧失这百分之八十的人的人心。我们的路走对了,人民赞成,就变不了。

我们对香港政策长期不变,影响不了大陆的社会主义。中国的主体必须是社会主义。大陆十亿人口实行社会主义制度,但允许国内某些区域实行资本主义制度,比如香港、台湾。大陆开放一些城市,允许一些资本主义进入,这是作为社会主义经济发展的补充,有利于社会主义生产力的发展。比如外资到上海去,不是整个上海都实行资本主义制度。深圳也不是,还是实行社会主义制度。中国的主体是社会主义。实行“一个国家,两种制度”的构想是我们从中国自己的情况出发考虑的,而现在已成为国际上注意的问题了。中国有香港、台湾问题,解决这一问题的出路何在呢?是社会主义吞掉台湾,还是台湾宣扬的“三民主义”吞掉大陆?谁也不好吞掉谁。如果不能和平解决,只有用武力收回,这对各方都是不利的。实现国家统一是民族的愿望,一百年不统一,一千年也要统一的。怎么解决这个问题,我看只有实行“一个国家,两种制度”。世界上一系列问题都面临着用和平方式来解决还是用非和平方式来解决的问题。总得找出个办法来。新问题就得用新办法来解决。香港问题的成功解决,这个事例可能为国际上许多问题的解决提供一些有益的线索。

我们可以从世界历史来看,有哪个政府制定过这么开明的政策?从资本主义历史看,从西方国家看,有哪一个国家这么做过?我们采取“一个国家,两种制度”的办法解决香港问题,不是一时的感情冲动,也不是玩弄手法,完全是从实际出发的,是充分照顾到香港的历史和现实情况的。要相信香港人能治好香港。不相信中国人有能力管好香港,这是老殖民主义遗留下来的思想状态。鸦片战争以来的一个多世纪里,外国人看不起中国人,侮辱中国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改造了中国的形象。中国今天的形象,不是清政府、不是北洋军阀、也不是蒋氏父子创造出来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改造了中国的形象。凡是炎黄子孙,不管穿什么服装,不管其立场是什么,起码都对中华民族有自豪感。香港人也是有这种民族自豪感的。香港人是能治好香港的,要有这个自信心。香港过去的繁荣,主要是以中国人为主体的香港人干出来的。中国人的智力不比外国人差,中国人不是低能的,不要总以为只有外国人才干得好。要相信我们中国人自己是干得好的。所谓香港人没有信心问题,这不是香港人的真正意见。目前中英谈判的内容还没有公布,很多香港人对中央政府的政策不了解,他们一旦真正了解后,是会完全有信心的。我们对解决香港问题所采取的政策,是赵紫阳总理在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宣布的,是经过大会通过的,是很严肃的事。如果现在还有人谈信心问题,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对中国政府没有信任感,那末,其他一切都谈不上了。我们相信香港人能治好香港,不能继续让外国人统治,否则香港人也是决不会答应的。港人治港有个界线和标准问题。港人治港的标准必须是以爱国者为主体的港人来治理香港,未来香港政府的主要成份是爱国者,当然也要容纳别的人,还可以聘请外国人当顾问。什么叫爱国者?爱国者的标准是,尊重自己民族,诚心诚意拥护祖国恢复行使对香港的主权,不损害香港的繁荣和稳定。只要具备这些条件,不管他们相信资本主义,还是相信封建主义,甚至相信奴隶主义,都是爱国者。我们不要求他们都赞成中国的社会主义制度,只要求他们爱祖国,爱香港。

到1997年还有13年,从现在起要逐步解决好过渡时期问题。在这过渡时期中,一是不要出现大的波动、大的曲折,保持香港繁荣和稳定;二是要创造条件,使香港人能顺利地接管政府。香港各界人士要为此作出努力。(摘录于《邓小平文选》第3卷 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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