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人带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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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人带事法


以人带事法,就是以描写人物为主,并在展开人物性格中带出与人物有关的事的写作方法。以人带事的文章,主要的任务是写好事件。要具体地写出事件的完整过程,使人物在事件中充分显示出品质和性格特点。其具体写法是,先概括介绍人物,然后再写这个人物的事件或是与这个人物有关的事件。

例如魏巍的《我的老师》(九年义务教育三年制初级中学教科书《语文》第二册,人民教育出版社1993年版),就是先概括介绍人物——蔡芸芝老师。“她那时有十八九岁。右嘴角边有榆钱大小一块黑痣。在我的记忆里,她是一个温柔和美丽的人。”然后写了作者儿童时代生活在老师身边的七件小事:不打骂我们、教我们跳舞、把我们带到她的家里和女朋友的家里观察蜜蜂、教我们读诗、模仿她写字的姿势、排除我和同学之间的纠纷、梦中找蔡老师等。文章在写事时,交代了事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情的起因、经过和结果。也就是说具体地写出了事件的全过程,使蔡老师在事件中充分显示出了其热爱学生、帮助学生和教给学生跳舞、观察、读诗等知识的优秀品质和温柔敦厚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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