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庆县构皮滩镇葛旁河流域水毁地复垦项目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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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庆县构皮滩镇葛旁河流域水毁地复垦项目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余庆县构皮滩镇葛旁河流域水毁地复垦项目已由遵义市国土资源局以遵市国土资耕保函[2008]064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余庆县构皮滩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余庆县构皮滩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余庆县构皮滩镇葛旁河流域水毁地复垦项目”已经遵义市国土资源局“遵市国土资耕保函[2008]064号”文件批准立项,其总投资约为255.875万元,项目实施地点位于余庆县构皮滩镇葛旁村,主要为水毁土地复垦及桥梁工程,计划工期为120天。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土地开发整理企业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企业(以上两类企业必须具备桥梁工程施工资质)或道路桥梁施工企业,企业信誉良好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近三年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 各申请人可就上述工程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请申请人于 2008 年 9月 28 日上午 9 时至 11 时,下午 14 时至 17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贵州金达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持下述资料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1、投标单位授权委托书;2、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投标单位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4、投标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5、投标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6、拟派项目经理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2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2008年 10 月 6 日上午 9 时,地点为贵州金达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遵义市中华南路187号(二中旁边))。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贵州省招标投标网以及余庆县公众信息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余庆县构皮滩镇 招标代理机构:贵州金达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08 年 9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