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台县盐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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鱼台县盐务局


鱼台县盐务局是县人民政府的盐业行政主管部门和盐业行政执法主体,负责本区域内盐业行业管理、盐政执法和食盐专营的行政管理工作。 隶属于济宁市盐务局。

主要职责:

1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盐业的法律、法规、政策。

2 、研究制定全县盐业的行业发展规划、年度发展计划,完成国家下达的任务。

3 、负责全县食盐专营工作,对加碘盐的生产、加工、运销、经营和质量检测实行统一管理。

4 、负责盐政管理工作,对全县的盐政执法实行统一领导,负责全县食盐市场的监督检查和管理,依法查处盐业违法案件,制止和纠正盐业违法行为。

5 、加强行业管理,推进所属企业体制和机制改革,指导企业搞好技术改造和技术开发工作。

6 、对小业盐实行计划管理。

7 、统一管理盐业的国有资产,监督检查和评价盐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8 、组织领导本单位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9 、承办县委、县政府和省市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办公室、财务科、人事科、专营科,盐政稽查大队,食盐供应站。

领导班子:

局 长、经理:于兴军 负责主持全面工作;

副局长、副经理:贾中华 。

附注:鱼台盐业公司是山东省盐业总公司的下属企业,依法从事本行政区域内的盐资源开发、利用和盐产品生产、加工、储运、批发经营业务。与县盐务局一套班子,两块牌子,合署办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