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九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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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九一


张九一(公元1533-1598年),字助甫,号周田,新蔡县孙召乡绿波楼村人。父苹,字汝青,秀才出身,课徒为业,博闻强识,勤学好问。嘉靖三十一年(公元1552年)进士。官湖广参议。累至右佥都御史,巡抚宁夏。



生平


张九一自幼受父亲影响,刻苦读书,八岁能文,语句雄丽,十四岁名列诸生之首。十九岁赴省应举,考中《易经》第一名,故称“经魁”。明嘉靖三十二年(1553年),年方二十,联捷进士,授黄梅知县。累迁都察院右佥都御史,巡抚宁夏。

黄梅县原本偏僻落后,土豪劣绅飞扬跋扈,历任知县束手无策。张九一到任后,经明察暗访,将少数为首闹事、欺压善良的恶棍缉拿严办,惩一儆百,使当地百姓得以安居乐业。旋迁吏部验封司主事。

黄梅任满调入京城后,张九一与王世贞志同道合,相处甚欢。不久,王父因得罪权相严嵩,关入死牢。许多门徒旧友因而不敢再同王世贞接近,独张九一依然如故。世贞多次劝阻,恐怕连累于他。他却慷慨地说:“士为知己者死,死且不避,还在乎官职吗!”张九一遂被贬为徒有虚名的南京尚宝司少卿,后迁广平府同知。他刚到任,又被调为湖广按察司佥事,分驻巴陵。

张九一虽屡遭严嵩打击,但毫不后悔。他来到巴陵,登上岳阳楼,放眼洞庭湖,举杯痛饮说:“范仲淹先忧后乐,我心地坦荡,干的都是快乐事,有什么可忧愁的呢!”他常乘月泛舟,游洞庭,出湘江,涉三峡,并写下许多歌颂祖国大好河山的诗篇。

轶事


在任按察司佥事期间,他不结权贵,不陷平民,诸事皆秉公办理。嘉靖四十四年,景王归葬,舟过巴陵,宦官叫当地拿一千两银子做“路费”。张九一应道:“你们放心先走吧,我随后办好送去。”直至蕲州、黄梅交界处,宦官们仍不见银子送来,便停船等待。当夜,九一令数百人,在距景王灵船不远处,举起火把高声呐喊。宦官们大惊,以为是强盗,分文未获即扯帆而去。

升任布政司参议不久,因遭流言中伤,张九一愤而辞官。他在家乡的洪河岸边建造“绿波楼”一座,积书万卷,常与辞官归乡的表兄、南京工部尚书曹亨谈古论今。

张九一居家第十年,“朝议大起废籍”,将其复官,任凉州副使。刚上任,遇庄浪兵变。张九一奉命,分兵击之,迅被平息。因功升兵备副使。旋调甘州(今甘肃张掖),以恩威并用方式遏制俺答之犯,升右参政、密云按察使,调山西右布政使。万历十一年会举边才,张九一升任都察院右佥都御史巡抚宁夏。时值当地饥馑,饿殍载道,一片凄凉。他到位后即从内地籴谷二万五千石,赈济灾民。之后,又令各处官民开渠建桥,挖河修堰,以备水旱;并广招流民,开垦荒地,建立寨堡,以储军实,并一一绘图上报朝廷。还修建兴武诸城堡以及很多营垒,接连数百里,使敌人不敢再来骚扰边疆。朝廷数赐金帛旌劳。但由于朝廷内部派系斗争,他非但未被重用,反而以莫须有的“党人”之罪,于万历十四年(1586年)二月蒙冤罢官。后经新任御史上书申辩,张九一于次年复官,起为贵州巡抚,旋又不用。张九一异常气愤,决然再次归乡。

其它


二次辞官后,张九一于新蔡县城南关外凿池百亩,周围植翠竹垂柳,造亭馆画舫,种奇花异草,称之“南塘”,常偕弟子门人徜徉其间,并与同里阎调羹、汝阳秦京结为大吕诗社,执经问难,赋诗言志。他一生生活俭朴,具不求饰,食不重味,衣不厌补。他不重金钱,有人以珍玩贿他,他推辞说:“我不懂这种玩艺。”明经、杨邢二门生死后,家贫不能葬,他为之举葬而哀。杨邢无子,他为文祭之。万历二十六年,乡里发生饥荒,他倾其家粮,赈济灾民,并谢绝县令为之奏文上报旌表。

评价


张九一博览群书,才华横溢,诗词歌赋,无所不能,诗高华雄知爽,豪宕不羁,尤善草书,与余德甫(曰德)张肯甫(佳胤)称“三甫”,俱以文章出名,被王世贞誉为“吾党有三甫”,或加魏顺甫(裳)称“四甫”。时称文坛“后五子”之一。病逝前一年,他将著作结集为《绿波楼诗集》(14卷,《四库总目》)、《绿波楼文集》(5卷)、《朔方奏议》(6卷)刊行于世。万历二十六年卒,皇帝特颁旨谕祭。县人将其选入“乡贤祠”。明代著名文学家王世贞称张九一为“笃行君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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