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安县2005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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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安县2005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一、2004 年我县地质灾害简况

2004年我县斑竹、俭坪、土坪、凤仪、瑞溪、新州、桴焉等乡镇相继发生了 8 起不同程度的地质灾害。其中,滑坡 5 起,崩塌 3 起。在县政府的领导下,各部门通力配合,及时启动了《 正安县二○○四年度地质灾害防灾预案 》 及 《 正安县人民政府二○○四年度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 ,使灾情得到了有效控制和排除,把损失降低到了最低程度。因灾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29 . 8 万元,损坏耕地 400 余亩,无人员伤亡,完成搬迁 28 户,成功转移财产 42 万元。

二、2004 年我县地质灾害隐患点分布、威胁对象及范围

据统计,我县地质灾害隐患点仍有 8 处(滑坡、崩塌各 4 起) , 直接威胁 108 户、 440 名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隐患点区域及主要灾种是:

(一)已查明隐患点概况

(1)市坪乡市坪村下场口石观音一滑坡一 4 户;

(2)市坪乡河渡村七组汤黄坝一滑坡一 4 户;

(3)小雅镇小雅村胡坝组四头湾一滑坡一 11户;

(4)桴焉乡红岩村茶坪组一滑坡一 2 户;

(5)中观镇鲜光村上观音一崩塌一 47 户;

(6)桴焉乡红岩村下关组一崩塌一 7 户;

(7)俘焉乡红岩村大山组一崩塌一 2 户;

(8)俘焉乡桃子坪村一崩塌一 31 户。

(二)工程建设活动引起地质灾害易发的区段

1 、303 省道,由于还在修建中,各区段的地表、地貌都受到了不同程度的损坏,处于不稳定状态。因此,整个 303 省道及附近都可能会发生滑坡、崩塌等地质灾害;

2 、桴焉五汇水库及马溪河水堰,可能发生的灾害为水库或大堰渗漏、决堤而引发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

(三) 2004 年度发生过灾害的各区域

由于地形及发展趋势都还不稳定,如遇暴雨等外力的影响,容易再次诱发地质灾害。

三、重点防范期

我县的重点防范期是 2005年 4 月 1 日至 9 月 30 日。此阶段由于雨水频繁、气候恶劣,容易诱发各种地质灾害,因此,我县各级政府及国土资源、水利、交通、民政等相关部门要提前做好防灾救灾准备工作,及早进入重点防范工作状态,认真落实重点防范期地质灾害防治各项制度,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造成的损失。

四、地质灾害防治管理措施

根据我县地质灾害点多面广且危害较大的特点, 2005 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必须坚持“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和全面规划、突出重点”的方针,力争把地质灾害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威胁和损失减到最低程度。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切实做好地质灾害防治管理的各项工作。

1 、防治地质灾害是关系到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关系到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关系到社会政治稳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实现的大事。各级各部门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充分认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把地质灾害防治的各项工作认真落实到实处。各级都要成立以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和完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责任制。主要领导要亲自调查研究、安排部署、督促检查,坚持不懈地抓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2 、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国务院 《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 》 和 《 贵州省<地质灾害防治管理>暂行办法 》 的有关要求,把地质灾害防治管理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和年度计划,并按治理经费分级承担的原则,切实抓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二)明确责任、加强配合,提高防灾应急反应能力。

l 、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组织开展本行政区域内地质灾害点、隐患点的复查,安排编制本行政区域内地质灾害年度防灾预案和应急预案,并提交同级政府发布实施;加强汛期巡查,发现地质灾害要及时做好抢险救援工作并组织调查,提出灾后重建总体设想及治理措施,报同级政府批准实施;汛期结束后,必须对地质灾害点进行检查,认真分析,预测其变化发展趋势,为今后更好的防治地质灾害以及编制防灾预案提供依据;建立和完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责任制度、汛期值班制度及速报制度;建立地质灾害隐患点档案,对所采取的防治措施及其发展变化趋势登记、建卡;

2 、民政、交通、经贸、水利、建设、农业、林业、煤炭、教育等行政主管部门,是本行政区域、本系统、本单位、本行业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责任单位,具体负责本单位、本系统、本行业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要建立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责任制;编制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和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提交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计划和执行情况报告,并接受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对本单位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监督和指导;

3 、公安部门负责维护灾区社会治安和交通秩序,督促检查落实重要场所和救灾物质的安全保卫工作,做好火灾预防以及扑救工作;计划部门负责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立项计划安排;民政部门负责向灾民提供救济,做好灾民的转移和安置工作,确保早日恢复灾区社会正常生活以及生产秩序;交通、通讯部门负责保证地质灾害应急的通信畅通和救灾物质、设备、药物、食品等的运送;气象部门负责配合地质灾害的救助,做好气象服务保障工作;卫生、医药及其相关部门负责做好伤员的医疗救护、药品供应和卫生防疫工作,确保人员的救治;财政部门负责资金安排;

4 、位于地质灾害隐患区域的企事业单位,必须编制包括监测、预警、疏散、应急抢险等内容的防灾预案和应急预案,并报国土资源局审查备案;交通部门要对新华岔路口至小雅镇官庄坝新扩建的 303 省道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配合土坪镇人民政府对 207 省道的牛都坝至土坪方向约 200 米处、至围腰坟约 100 米处上方的岩石采取工程措施处理,确保公路安全畅通;

5 、水利部门要加强对山塘、水库、水堰、水渠的检查维修,确保安全输水;

6 、对辖区内危害性、危险性较大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应当在当地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下,在汛前实施必要的简易阻、排水工程和削坡减载等工程。同时,要预先落实避让安全地点、撤离路线以及保护供电供水设施安全措施等;

7 、国土资源部门要认真填写并及时发放地质灾害防灾“明白卡”。各部门要建立和落实动态巡查责任制度,切实加强监控。一旦发生地质灾害,必须及时启动防灾预案或应急预案。按照“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部署,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和治理灾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并按照 《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 》 、 《 地质灾害速报制度 》 的规定及时上报。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部门或个人未按应急预案的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履行有关义务或有其他续职行为的,将按照 《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 》 的有关规定追究责任部门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三)国土资源部门要在同级政府的领导下,积极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基础知识、法规知识的宣传培训工作,进一步提高干部群众的防灾意识和突发性地质灾害的防治、保护能力。在汛期,尤其是强降雨时期,广播电视、气象等部门要积极配合国土资源部门在当地有线电视、报刊上加强防治地质灾害警示内容宣传。

正安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卢 超(正安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卢建煜(正安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秦思华(正安县水利局局长)

成 员:张新华(正安县财政局局长)

冯佑刚(正安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陈新颜(正安县公安局副局长)

任金泉(正安县民政局副局长)

杨敏行(正安县计划局局长)

骆科平(正安县监察局副局长)

陈其文(正安县乡企局局长)

张建林(正安县交通局局长)

赛广江(正安县气象局局长)

游明跃(正安县农业局副局长)

代宗伦(正安县水利局副局长)

何德军(正安县建设局局长)

田维元(正安县卫生局局长)

冯提生(正安县人民医院院长)

廖政学(正安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正安县国土资源局,廖政学同志兼办公室主任,杨明、冯辉杰负责上下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