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部非洲安全问题常设协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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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部非洲安全问题常设协商委员会


中部非洲安全问题常设协商委员会 Organisation du Comité Consultatif Permanant( Chargé des Questions de Sécurité en Afrique Centrale) 根据中部非洲国家经济共同体成员国建议,联合国第46届大会于1991年12月6日一致通过了加强地区信任措施的决议。1992年5 月8日,联合国秘书长加利宣布成立中部非洲安全问题常设协商委员会。 加强中部非洲国家经济共同体成员国之间的信任、和平与团结,以便在中部非洲地区建立“和平、安全、合作与发展区”。

成员

11个(1999年):布隆迪、赤道几内亚、刚果(布)、加蓬、喀麦隆、卢旺达、圣多美和普林西比、刚果(金)、乍得、中非、安哥拉。

组织机构

协商委员会执行局。喀麦隆、布隆迪、加蓬、刚果(布)先后被选为执行局主席。任期均为半年。现任执行局主席为喀麦隆。

主要活动


1992年7月在喀麦隆首都雅温得召开首届部长级会议。1993年3月和9月分别在布隆迪首都布琼布拉和加蓬首都利伯维尔召开第2和第3届部长级会议。第4届部长级会议原定于1994年3月在刚果(布)首都布拉柴维尔召开,后因故取消。1994年9月在喀麦隆首都雅温得召开第5届部长级会议。1996年6月在刚果(布)首都布拉柴维尔召开会议,对布隆迪局势恶化表示担忧。7月,11个成员国元首在喀麦隆首都雅温得签署“互不侵犯条约”。12月在布拉柴维尔召开特别首脑会议,讨论中部非洲和平与安全问题,特别是大湖地区局势,提出了召开“中部非洲民主制度与和平”地区大会的计划。

1997年7月7-11日,在加蓬首都利伯维尔召开第9届关于中部非洲安全问题的部长级会议。会议主要讨论了刚果(布)、中非局势和建立快速预警机制问题。会议支持加蓬总统邦戈为调解刚果(布)危机所作的努力,呼吁联合国安理会尽快向刚果(布)派遣中立部队。会议决定于1997年底前建立快速预警机制,总部设在利伯维尔。

1998年5月18-20日,“中部非洲民主制度与和平”地区大会在赤道几内亚的巴塔市召开,11个成员国的外长、内政部长或司法部长以及联合国秘书长安南的代表与会。

1999年2月25日,在喀麦隆首都雅温得举行首脑会议,喀麦隆、布隆迪、中非、乍得、圣普、刚果(布)和刚果(金)7国总统、加蓬副总统和赤几总理出席,安哥拉只参加了此前的专家会议,卢旺达未出席。会议通过了“关于中部非洲和平、安全和稳定的雅温得宣言”;签署了“关于在中部非洲建立推动、维护和巩固和平与安全机制的决定”;决定正式启动建立次地区安全机制进程,成立中部非洲和平与安全理事会,并由喀麦隆于近期内召集各成员国外长和国防部长举行会议,制订理事会章程草案,提交拟于1999年4月在赤几召开的中部非洲国家经济共同体首脑会议批准;会议还对刚果(金)、安哥拉、刚果(布)和中非的局势以及喀麦隆与尼日利亚的边界争端表示关注,敦促各国政府对移民潮和边界实施更有效的管理和控制,遏制私人武装的扩展。

7月21-23日,第十一次部长会议在雅温得举行。11个成员国,除安哥拉外,均派代表出席。会议讨论了次地区地缘政治和安全形势,研究了进一步加强次地区安全合作问题。会议通过了本次部长会议报告,商定下次部长会议将于10月在乍得恩贾梅纳召开。会议决定促成中部非洲国家经济共同体、联合国和非统等参加的联席会议,以尽快启动快速预警机制;决定积极推动成员国落实在安全合作方面达成的各项共识;拟于2000年第二季度举行联合军事演习;在下次部长会议前召开防止武器扩散会议;敦促有关国家尽快签署或批准中部非洲国家互不侵犯条约,争取该条约于2000年底前生效,迅速签署中部非洲国家互助条约和刑事警察合作协定;决定加强与联合国人权署的合作,建立次地区人权和民主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