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北京市顺义区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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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北京市顺义区委


中共北京市顺义区委沿革简介:

1948年12月,顺义县全境解放,东部顺义县委于军管后迁入县城。1949年4月,根据上级指示,东部顺义县与昌顺县大部合并为统一的顺义县。从此,顺义县成为统一的单一县,当时县委书记是:王学黎,1949年5月由崔旭东接任。

1958年,中共河北省委,通县地委撤销,根据国务院规定,顺义划归北京市,顺义区委由北京市委领导。

1960年,恢复县建制,区委改县委,下属包括26个公社,县委书记先后由李伯华、崔旭东、李瑜铭担任,副书记刘吉祥、冯荣芳、吕华明、刘德武、李延安、王心田、李景春、隗永忠、刘永国相继担任。

县委工作机构的变化,从建国到“文革”前二十七年间,大体由简到繁,逐年增加,建国初设有:秘书处、组织部、宣传部、社会部后又陆续开始增设纪检委、统战部、农村工作部、文教部、工交部、财贸部、妇女部等,同时根据工作需要,曾设置一些临时性工作机构,1953年肃反办公室、增产节约办公室,1959年反右整风办公室,1964年“四清”办公室。

1966年5月,“文化大革命”开始。

六月,北京市委被改组。

七月市委派王占志任顺义县委书记,王宪恩副书记,组成县委。

1967年9月,“顺义县革命委员会筹备组”成立,10月,由顺义县委批准成立了顺义县革命委员会,与此同时,县委工作机构均被各组取而代之,县委设核心领导小组,组长王占志,下设:办事组、政治组、农村组、文教卫组、计划组、工交财贸组、政法组。

1968年,根据“精兵简政”的指示,县革委会工作机构进行了调整,工交财贸组合并为生产指挥组。12月,又撤销了政法组。

1970年5月,设立了知青办公室。

1976年,“文革”结束,党的工作重心也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县委工作机构重新进行了调整。即:县委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农村工作部、财贸部、文教卫生部、工交部、机关党委等八个部门,县委书记由刘明担任。

1980年,中共顺义县纪律检查委员会筹备组成立,负责组建县纪委和落实干部政策,县委临时设立落实政策办公室,并且恢复统战部、工交部与财贸部合并成立了工交财贸部、政法委员会。

1982年,县委书记由臧洪阁担任,副书记先后由张金锋、万季飞担任,在这期间,县委下辖乡、局党委(组)共71个,其中29个乡镇党委。

1984年,县委成立“五四三办公室。

1986年,县委书记由张金铎担任,副书记:孙占刚、吴桂云,同年5月,县委老干部管理处又扩建为老干部局。

1987年,县委工作机构有13个,即: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农村工作部、工交财贸部、文教部、政策研究室、政法委员会、“五四三“办公室、县直党委、老干部局、县委党校。中共顺义县委隶属市委领导,下辖各乡、镇、局、公司等,是县级最高权力机关,贯彻执行中央制定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它的职能是随着国家经济建设的不断发展与党的工作重心转移而有所变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