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大竹县委农村工作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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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大竹县委农村工作委员会


中共大竹县委农村工作委员会(大竹县人民政府农村工作办公室)属县委办事机构,是县委、县政府负责全县农业和农村工作的综合职能机构。其主要职责是:

(一)对农村改革、发展和建设中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进行调查研究,综合农业和农村工作情况,及时了解和反映农村两个文明建设中的新情况、新问题,为县委、县政府决策提供依据;协同有关部门组织对农村工作重大方针、政策的宣传;协调县级涉农部门做好农村有关工作。

(二)研究农村经济发展战略和产业政策,提出农村经济发展规划、措施;负责全县农业产业化的组织、实施和管理工作。

(三)负责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组织、指导工作,研究制定农村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并负责试点、总结、推广成功经验。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决定,负责县域经济发展战略的组织、协调工作。

(四)拟定全县新农村建设规划、实施意见和考核办法;指导乡镇新农村建设,定期组织督查,及时收集新农村建设情况,并按时向县委政府领导汇报工作进展情况。

(五)负责全县抗灾减灾救灾、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指导、服务工作。

(六)负责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和县政府劳务开发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七)负责全县新农村建设、劳务开发、救灾、农业产业化发展的目标考评初评工作。

(八)配合县级有关部门做好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和农村基层组织建设。

(九)完成县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