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六盘水市委办公室六盘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用企事业单位推行办事公开制度的实施意见


请输入要查询的词条内容:

中共六盘水市委办公室六盘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用企事业单位推行办事公开制度的实施意见


各县、特区、区党委和政府,市委各部委,市级国家机关各部门,水城军分区,各人民团体,各经济开发区,省属有关单位,市属企事业单位:

为了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意见》(中办发〔2005〕12号)、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黔党办发〔2005〕12号)精神和全省政务公开电视电话会议及全国、全省公用事业单位推行办事公开制度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保障和维护人民群众合法利益,完善办事公开制度,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在全市公用企事业单位全面推行办事公开制度。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公用企事业单位推行办事公开制度的重要意义

党的十六大明确提出,要扩大基层民主,完善公开办事制度,保证人民群众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2005年8月,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意见》(中办发〔2005〕12号)精神,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黔党办发〔2005〕12号),把社会公用部门推行办事公开制度作为我省今后一个时期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内容进行部署,明确规定“凡是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学校、医院、供水、供电、供气、公交等社会公用部门要重点公开办事规定、收费规定、服务承诺、问题咨询等事项”。公用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事关千家万户,与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相连,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在公用企事业单位推行办事公开制度,是加强政府行政能力建设,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客观要求;是促进依法办事、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重要措施;是促进政府职能转变,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客观需要;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全市各部门各行业一定要充分认识推行办事公开制度的重要意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的决策上来,进一步增强做好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下大力气抓好我市公用企事业单位的办事公开工作。

二、推行办事公开制度的指导思想、实施范围、基本要求、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内容和形式

(一)指导思想:各部门各行业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加强领导,健全制度,强化监督检查,狠抓队伍建设,确保我市公用企事业单位推行办事公开制度取得实效。

(二)实施范围: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社会公用企事业单位(名单附后)。

(三)基本要求:以人民群众密切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为重点,以公正便民、廉洁高效为基本要求。

(四)工作目标:经过不懈努力,使办事公开成为各公用企事业单位的一项基本制度,使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得到有效保障,公用企事业单位工作让人民群众放心满意,和谐社会建设基础更加坚实。

(五)主要任务: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完善政府统一部署,各行政主管部门负全责,公用企事业单位各负其责,纪检监察监督落实,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依靠群众参与和争取社会支持的工作责任制。明确各部门各行业办事公开的内容和形式,抓紧编制本部门本行业办事公开详细目录,并向社会公开。

(六)公开内容:全市社会公用企事业单位要重点公开办事规定、收费规定、服务承诺、问题咨询、办事指南、办事程序、办事纪律、办事时限、群众举报投诉渠道等人民群众十分关注的问题。建设、环保、卫生、房管、交通、教育、农业、林业、劳动和社会保障、人事、民政、计生、城管、水利、乡企、粮食、物价、煤炭、司法、经贸、科技、体育、畜牧、广电等主管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本部门、本行业管理的公用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的具体实施方案(含对办事公开的指导思想、基本要求、工作目标、内容、形式及监督保障措施等提出明确具体要求)和编制所属企事业单位的办事公开详细目录,督促、指导、检查所属公用企事业单位认真推行办事公开制度,并实行目标管理考核。

三、加强办事公开制度建设

各部门各行业要加强办事公开制度建设,严格按制度办事,保障办事公开规范运行,逐步把办事公开纳入规范化、法制化轨道。

一是要建立健全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对应当让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参与的事项,各主管部门要采取有效形式,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对暂时不宜公开或不能公开的,要进行审核并说明理由,报上级主管机关备案;公开事项如有变更、撤销或终止,要及时公布并作出说明。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根据自身需要向公用企事业单位申请公开,不必让社会公众广泛知晓的事项,各公用企事业单位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规定的程序,向申请人公开,确实不能公开的要及时做好解释工作。受理部门要高度重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及时对申请进行登记并在规定期限内作出是否公开的答复。

二是要建立健全办事公开评议制度。要采取民主评议形式,把办事公开纳入社会评议政风、行风的范围。通过组织人民群众对办事公开的内容是否真实、准确、全面,公开时间是否及时,公开的程序是否符合规定,公开的制度是否得到落实等进行评议,接受群众监督,并根据群众评议的意见和建议改进工作。

三是要建立健全办事公开考核责任追究制度。各级政府要将推行办事公开制度纳入年度目标考核。要求各部门和行业制定本部门本行业办事公开具体意见,加强跟踪监督,严格考核奖惩,细化考核内容,并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领导干部年终、届中和届末考核的重要内容,考核结果作为干部任免和奖惩的重要依据。对工作不力、搞形式主义的,要严肃批评,限期整改;对弄虚作假、侵犯群众民主权利、损害群众合法利益、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查处。

四、强化监督保障机制,确保办事公开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公用企事业单位的办事公开能否落到实处,关键在于加强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各部门各行业要把公用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工作情况的监督检查纳入本部门本行业工作目标检查考核的重要内容,定期不定期地开展检查。要对那些容易发生问题的重点部位和环节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项目,集中力量进行检查。对在办事公开中工作不力的干部职工,要进行批评教育;对拒不实行办事公开或在办事公开工作中有弄虚作假、侵犯群众合法权益等违纪行为的干部职工,要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

五、切实加强办事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

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各部门各行业办事公开工作的规划和指导。各部门和各行业要建立健全办事公开工作的领导机构及其办事机构,指导、协调、督促、检查本部门本行业办事公开工作,深入研究工作中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制定措施,切实加以解决。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调整情况要及时报送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纪委监察局综合室)。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推行办事公开制度的整体合力。

各部门各行业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公用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队伍建设。要引导广大干部职工认真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学习有关法律和规章制度,进一步增强公仆意识、宗旨意识和服务意识,切实转变工作作风。要加强对广大干部职工的职业道德教育,增强他们的职业荣誉感和社会责任感,提高职业道德水平。要加强对广大干部职工职业技能的教育,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和技术水平,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服务。要坚持制度创新,强化制约和监督机制,完善行为准则和职业道德规范,建立起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机制,使广大干部职工始终在人民的监督下为民办事,在法纪的制约下廉洁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