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余庆县委组织部余庆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县直事业单位考调工作人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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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余庆县委组织部余庆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县直事业单位考调工作人员的通知


为了解决部分县直事业岗位人才紧缺问题,进一步优化人员队伍结构,根据县编委会会议精神,决定面向乡镇公开考调县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调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标准,实行公开报名、公开程序、统一考试、择优选用的办法进行。

二、考调对象及条件

(一)考调对象

1、全县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在册在职副科级以下的正式干部(白泥镇除外),且在乡镇工作年满五年以上(2004年7月1日前参加工作);

2、教育系统干部职工可以报考县对外宣传中心岗位,不能报考其他事业岗位。

(二)考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纪违法记录;

3、五官端正,身体健康;

4、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其它资格条件。

三、考调单位及岗位

详见《余庆县2009年县直事业单位公开考调岗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

四、组织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09年7月13 日—17日

2、报名地点: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人才交流中心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4、报名要求:

⑴按照报考岗位所需的条件和要求,参加报考人员需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资格证书、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同时,需提供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报考县对外宣传中心岗位的人员需提供享受加分条件的有效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⑵每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考生根据所报岗位要求填写《报名表》,交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

⑶考生报名时需交考试费120元。

(二)资格审查及准考证领取

1、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由县组织人事部门负责。审查人员负责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由资格审查人员在考生填写的《报名表》上签署同意报考意见。

2、报考人员凭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和报名费凭据到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人才交流中心领取准考证。

3、同一职位报考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则取消该职位报考计划。

五、考试

1、考试采取笔试方式进行,由县委组织部和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闭卷考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

2、考试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理论与政策、法律基础知识、事业单位基础知识、职业道德、科技常识、人文历史常识、时事政治、基本国情、省情等方面的基本知识。县对外宣传中心岗位增加写作知识。

3、笔试时间:2009年8月9日

4、考试地点:余庆县职业中学(见准考证)。

5、考试时,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和准考证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6、报考县对外宣传中心岗位实行优惠加分政策,但享受加分最高不得超过10分。加分条件为:凡是自2004年6月1日至2009年6月1日止,在国家级党报党刊每发表一篇文章加3分,省级党报党刊每发表一篇文章加2分,市级党报党刊每发表一篇文章加1分。每篇文章字数在500字以上按照相应等级分值计算,500字以下按照相应等级分值的一半计算。

六、调录

1、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由县组织人事部门将考试成绩对外公示7个工作日。根据考调职位和名额,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拟调人员。因公示不合格或者自动放弃考调资格出现的缺额,根据职位和名额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2、公示结束后,没有问题反映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考调的,按干部管理权限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调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调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调动。

七、纪律与监督

为保证本次考调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考调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必须严格执行组织人事工作纪律。对违反考试规定和纪律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资格;有考场舞弊行为或提供报考虚假材料的人员,五年内不得调动。

八、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加强公开招考工作的领导,决定成立余庆县县直机关事业单位考调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宋晓路 县人民政府县长

副组长:肖 扬 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魏江萍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成 员:罗 诚 县政府办副主任

陈忠祥 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张向才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任远平 县监察局局长

宋学礼 县编办主任

田洪明 县财政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皮朝强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招考日常事务工作。

中共余庆县委组织部

余庆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2009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