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培养工作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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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培养工作办法


中国人民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培养工作办法

2005年5月24日研究生院院长办公会通过

根据《 教育部关于做好2002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国家教育部文件 教学〔2001〕11号)的有关规定和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试行办法。

一、培养目标

研究生硕博连读是指从本学校优秀的硕士研究生中遴选出具备硕博连读培养条件的学生,在完成硕博连读培养方案中规定的课程,课程考核成绩合格,被确定为正式博士研究生继续进行培养的一种培养模式。

硕博连读研究生的培养目标是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攻读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具有博士学位的高级科学技术专门人才。硕博连读研究生的培养模式是统筹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培养过程,强化研究生的学术训练和科研工作。

二、硕博连读研究生培养单位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凡试行硕博连读研究生培养工作的博士学位授予单位,需具备较为完整的培养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的经验;原则上应有两届以上博士毕业生;有较为雄厚的师资队伍(至少有3名以上在岗的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具有硕博连读研究生完整的课程体系和培养管理制度,能够确保硕博连读研究生课程训练的系统性和课程水平的高标准;具备硕博连读研究生进行课程学习、文献阅读和科研训练等基本条件。

2、凡计划开展硕博连读研究生培养工作的学科专业,经所在院、系、所审核同意,报研究生院批准,方可进行硕博连读研究生的培养。

三、培养对象

1、培养对象

被确定作为硕博连读培养的研究生人数原则上为该博士点当年所招收的博士研究生人数的1/3左右。

培养对象为经批准进行硕博连读研究生培养工作的博士点招收的除在职培养、委托培养和定向培养的非同等学力的硕士研究生;已从事过一定科研活动,具有一定科研基础和科研潜力;身体健康。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请:

(1)跨学科专业申报的。

(2)在本学科领域无科研成果。

(3)英语六级水平考试低于430分,或相同资质的其他外语水平考试低于60分的(百分制计算)。

(4)原则上总学分绩低于3.7的。

(5)课程考核有不及格记录的。

(6)因身体有疾病不能继续坚持学习的。

(7)受过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的。

2、选拔方式

(1)硕士研究生入学选拔:

此方式限于开展实验班教学的院系。

具体选拔办法由培养单位依据本学科专业特点自行制定;硕博连读研究生培养单位于新生开学一周内将硕博连读研究生初选结果报研究生院培养办审核。

(2)硕士研究生入学一年后选拔:

此方式适用于其他院系。基本选拔标准为:

(1)第一学年课程学习成绩总学分绩原则上大于3.7,无不及格记录。

(2)英语六级水平考试成绩高于(含)430分,或通过了相同资质的其他外语水平考试。

(3)在本学科领域拥有一定科研成果(在重要的国际会议被接受和发表或在研究生手册 “核心期刊目录索引” 中认定的期刊刊物上发表。作者排序应在第二位及以上)。其中,科研成果突出的,可适当降低课程学习学分绩的要求(不低于3.3)。

各硕博连读研究生培养单位在此基础上可采取学生申请,导师推荐,学院考核的办法进行选拔。

硕博连读研究生培养单位于硕士研究生第二学年开学两周内将硕博连读研究生初选结果报研究生院培养办审核。

四、 修业年限和培养阶段

1、修业年限:基本修业年限为五年。硕博连读研究生若在五年内不能完成预定学业,经培养单位审核同意,报经研究生院培养办批准可适当延长修业年限,但一般不得超过六年。凡未提出延长学习年限申请,或申请未获批准而超期者,按照《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中的相关规定处理。

2、培养阶段:分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以课程学习为主, 辅以适当的科研方法训练,学习时间为两年左右。以学科综合考试结果作为能否进入第二阶段学习的依据,考试以博士学科主文献为依据。

第二阶段:取得博士研究生身份的学生,以科学研究和撰写博士学位论文为主,学习时间为三年左右。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安排在取得博士研究生身份后的第一学年或第二学年。

凡学科综合考试不合格的学生,经硕博连读研究生培养单位研究决定,对该类学生可参照同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的要求继续进行培养,并报研究生院审批备案。继续学习的时间为半年至一年,其中,完成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要求的,授予硕士学位;未完成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要求的,依据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按肄业或结业处理。

五、 课程学习及要求

入学选拔的硕博连读研究生课程学习总学分不少于44学分,具体分布如下:

1、公共课:不少于7学分。包括马克思主义理论课和外国语。

2、方法课:不少于9学分。

包括优化方法、经济模型、科学与逻辑方法论、计量经济分析、统计模型与应用、时间序列分析、抽样调查的理论与分析、从数据到结论、调查与抽样、应用统计、社会科学研究方法、数理分析方法与技术、现代统计方法与应用、科学思想与科学方法等。

3、专业课:不少于21学分。包括该专业各方向共同的基础理论课及专业课。

4、选修课:不少于8学分。包括按专业方向分组列出的课程、跨学科选修的课程等。

5、先修课:针对以跨学科考入本专业的学生,根据本学科专业的要求需要补修的课程。

硕士学习一年后选拔的硕博连读研究生,应完成硕士研究生阶段和博士研究生阶段专业培养方案中的所有课程。

六、硕博连读研究生博士研究生资格的认定

凡被确定为硕博连读培养的研究生须在入学第三学期自行完成下一年度我校博士研究生报名工作(具体报名办法参照当年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的统一安排)。

硕博连读研究生在入学两年左右的时间内应完成硕博连读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学习,全部课程考核合格,并通过硕博连读研究生学科综合考试的,列入我校当年的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中,并上报教育部备案。

获准硕博连读培养的研究生,其第一学年、第二学年学习期间为硕士研究生身份,享受硕士研究生待遇;未被确定为博士研究生培养的硕博连读研究生在以后学习年度仍然为硕士研究生身份;被确定为博士研究生培养的硕博连读研究生从第三学年开始为博士研究生身份,享受博士研究生待遇,时限为三年。

七、硕博连读研究生学籍管理

硕博连读研究生在校期间应严格遵守校规校纪,凡在学习期间违反中国人民大学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的,依据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做出相应处理。

八、导师指导和科研训练

硕博连读研究生的指导方式,采取以导师负责制为主,导师与指导小组集体指导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通过研究生与导师双向选择的方式,确定硕博连读研究生的指导教师。 硕博连读研究生一经确定导师,则应采取由导师负责的博士研究生指导小组集体指导的方式进行指导,指导小组成员一般由导师在本一级学科范围内进行选择,并鼓励跨一级学科的相关专家参加。

进入博士学位论文写作阶段的博士研究生,在科学研究、学位论文写作、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等方面执行我校博士研究生科学研究和学术论文的发表、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等有关规定。

九、毕业与学位

1、硕博连读研究生,完成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自愿进行硕士学位论文的写作,参加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符合《中国人民大学学籍管理规定》和学位授予规定的,发放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授予硕士学位。

2、硕博连读研究生进行博士学位论文写作,参加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并按照学校的相关规定发放博士研究生毕业证书,授予博士学位。

3、硕博连读研究生在学期间不论以何种原因终止学业,依据《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做出相应处理。

十、其他

除本办法所规定的内容外,有关硕博连读研究生的其他规定,第一阶段的硕博连读研究生执行我校有关硕士研究生的相关管理规定,第二阶段的硕博连读研究生执行博士研究生的相关管理规定。

本办法解释权归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院

原《中国人民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试行办法》同时废止。

 

附:中国人民大学硕博连读申报工作程序

每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院根据《中国人民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培养工作试行办法》,组织下达并指导完成各院系硕博连读研究生的申报、审核工作。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应先向本学院提出硕博连读的培养申请,各学院依据《中国人民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培养工作试行办法》进行初审、选拔之后将初选结果上报研究生院,研究生院对各院系申报材料进行复核、研究并通报录取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