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证券犯罪侦查局


请输入要查询的词条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证券犯罪侦查局




机构简介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公安部证券犯罪侦查局于2003年12月正式成立。实行垂直管理体制,在北京、大连、上海、武汉、成都和深圳六地派驻直属分局,直接对公安部证券犯罪侦查局负责,分局人事、财务及业务工作均由公安部证券犯罪侦查局领导管理。其中,上海与深圳分局为副厅局级建制。

机构职能


公安部证券犯罪侦查局主要处理以下类型的案件:

(一)欺诈发行股票、债券案件;

(二)上市公司提供虚假财会报告案件;

(三)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案件;

(四)操纵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案件;

(五)公安部交办的其他经济犯罪案件。

直属分局


公安部证券犯罪侦查局设立以下分局,分别管理范围内的关于证券犯罪的案件:

北京分局:北京、天津、河北、山西、新疆(含新建生产建设兵团);

大连分局:辽宁、吉林、黑龙江、内蒙古;

上海分局: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山东;

武汉分局:河南、湖北、湖南、陕西、甘肃、宁夏;

深圳分局:福建、江西、广东、广西、海南;

成都分局: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青海、西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