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行政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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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行政机关


中央行政机关,是指国务院和国务院所属各工作部门的总称。

国务院即中央人民政府,它的法律性质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国务院是最重要的国家行政机关,同地方国家行政机关有很大不同。它可以代表国家处理外交、国防事务,领导全国各级各类行政机关和全国性行政工作。

中央行政机关的职权


中央行政机关代表整个国家行使国家行政权力,执行全国性公务。它有权依据宪法与法律,管理全国范围内的一切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事务,国务院是我国的中央行政机关,其职权主要有以下七项:

1、根据宪法与法律,制定行政法规、发布决定与命令。

2、规定各部、要的职能,统一领导各部、委及地方各级行政机关的工作。

3、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提出议案。

4、规定中央与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行政机关的职权划分,批准省、自治区位辖市的区域划分以及自治州、县、市的建置与区域划分。

5、审查行政机关的编制,依法任免、培训与奖惩行政工作人员。

6、领导和管理全国范围内的政治、经济、外交、国防、教育、科学、 民政、公安等各项事务。

7、改变或撤消各部、委及地方各级行政机关不适当的命令、决议与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