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教育局关于实施新一周期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的意见


请输入要查询的词条内容:

周口市教育局关于实施新一周期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的意见


各县(市、区)教体局,市直各学校,有关培训院校:

为贯彻落实十七大提出的“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尤其是农村教师队伍建设”的要求,根据《国家教育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和《河南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定》,按照省教育厅统一部署,市教育局决定在完成上一周期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的基础上,组织实施2009—2013年新一周期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为保证该项工作规范、有序地开展,特制定本实施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密围绕教育改革发展需要,按照学习型社会的要求,大力加强教师培训工作,以提高义务教育阶段教育教师特别是农村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为重点,以教师专业发展为导向,完善教师培训制度,创新教师培训机制和模式,构建现代、高效的教师终身学习体系,大规模、低成本、高效益地开展教师全员培训,提高广大教师教书育人水平,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促进教育均衡发展提供师资保障。

我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

1、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加强对城乡和区域各级各类教师培训工作的宏观统筹、规划和分类指导,依法保障教师参加培训的权利同时督促其履行参加继续教育的义务。在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教师全员培训的过程中,要高度重视农村教师培训,做到计划优先安排,经费优先保障,工作优先落实。

2、联系实际、按需施训。应遵循教师成长规律,根据不同学段、不同学科、不同层次教师的发展需求,联系教师教学实际开展培训。突出针对性、强调及时性、增强实效性,做到学以致用,促进教师专业发展,不断提高教师培训质量。

3、融合资源,共建共享。在政府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主导下,引入竞争激励机制,调动各方面积极因素,整合本地区教师培训的各类优质资源,实现优化配置,共建共享,为教师学习提供优质资源和专业化的支持和服务。

4、与时俱进,改革创新。把握时代发展对教师培训工作的新趋势、新要求,紧扣教育改革发展的主题,完善培训制度,创新培训机制和模式,改革培训方式,优化培训内容,提高培训者队伍素质,加强培训理论与实践研究,构建具有时代特色的教师培训体系。

二、主要目标

通过多种有效途径和方式,组织开展新一周期教师全员培训,促进城乡教师队伍素质差距明显缩小,骨干教师队伍建设得到加强,教师学历水平进一步提升,广大教师师德水平和业务素质显著提高。具体目标如下:

1、在职教师整体素质全面提高。通过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全体在职教师进行综合素质培训,使广大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得到显著提高。

2、骨干教师队伍建设得到加强。加强各级骨干教师培训,重点突出农村骨干教师培训,形成骨干教师建设梯队,使他们在实施素质教育和课程改革过程中发挥骨干和示范作用。

3、教师学历学位水平继续提升。通过鼓励和支持具备条件的在职教师参加学历提升培训,促进全市教师学历水平进一步提高。到2013年,全市小学教师具有专科以上学历者从2008年的    61.36%左右,提高到90%左右;初中教师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者从2008年的39.61%左右,提高到80 %左右;高中教师学历基本达标,其中具有研究生学历者比例达到40%左右。

三、主要任务

紧密围绕我市基础教育改革发展需要和广大教师的实际需求,采取远程培训、集中培训和校本研修等多种途径,组织对全体教师进行分层、分类、分岗培训,有针对性地帮助教师提高师德水平、补充新知识、掌握新技能、学习新技术,全面提高广大教师解决教育教学实际问题的能力和教书育人的水平。具体培训任务如下:

(一)在职教师岗位培训

1、在职教师全员培训。全员培训是针对全体在职、在岗中小学教师开展的培训,除相关政策明确规定可以免除本周期培训的以外,其他所有中小学教师都必须参加。教师的全员培训在我市涉及人员多、覆盖面广,是教师岗位培训中最为艰巨和繁重的任务,也是教师培训工作的主体。各地应统筹安排和组织落实好在职教师的全员培训,采取多种有效途径和方式,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工作,争取到2013年将我市中小学教师全员培训一遍,五年时间内累计培训不少于240学时。要特别注重农村音乐、美术、体育、英语、社会和科学等薄弱学科师资培训。加强幼儿教师、特殊教育教师培训。为保证培训质量,调动广大教师参加培训的积极性。2004——2008周期没按要求完成提高培训任务的教师,本周期要完成不低于300学时的培训,否则不予进行继续教育登记。

2、骨干教师提高培训。为充分发挥骨干教师在基础教育教学中的示范、带头作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在本周期内应采取多种有效途径和方式,以农村骨干教师培训为重点,继续组织不同层次的骨干教师培训。继续实施新一轮“农村教师素质提高工程”,在2009—2013年为农村培训1万名骨干教师,其中省级骨干教师1000名,市级骨干教师3000名,县级骨干教师6000名。

3、实施首届名师高层次研修计划,将其培养成为具有正确的教育思想,较强的改革创新意识和教育科研能力,教学风格鲜明,在全市乃至全省教育界有一定影响的教育教学专家。

4、普通高中教师新课程培训。2008年,我市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验工作全面展开,对进入新课程的教师进行先期和跟进培训,是本周期教师继续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2008年暑假期间,我市成功实施了2096名进入高中新课程起始年级教师的通识、课程标准和教材内容培训。借鉴本次培训的经验,为确保培训的质量,今后几年对我市高中三个年级约9千余名教师的培训,将主要由省教育厅组织实施,市、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给予支持和配合,采取多种有效途径和方式,组织好普通高中教师新课程专项培训。要根据高中课程改革的进度,按照“先培训、后上岗;不培训、不上岗”的原则,确保每个教师在进入新课程之前接受不少于50学习的培训,三年内累计不少于150学时。

5、班主任和安全教育知识专项能力培训。继续组织实施“中小学班主任培训计划”。省教育厅负责组织省级班主任骨干者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50学时;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市级骨干班主任和初中班主任的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40学时;县(市、区)教体局负责组织对小学班主任的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30学时。

6、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培训。在全市推进实施“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建设计划”。采取远程培训与集中辅导、模拟训练相结合的方式,争取在2013年前使全市90%以上教师接受不少于60学时的教育技术应用能力培训,使70%以上的教师通过教育部考试中心组织的全国统考,达到教育技术能力初级水平。原则上省教育厅负责高中教师的培训,市教育局负责初中教师的培训,县(市、区)教体局负责小学教师的培训。

(二)教师学历提高培训

继续鼓励和支持部分符合条件的在职教师通过远程教育、在职成人教育、自学考试等多种途径参加学历提高培训,促进教师学历水平进一步提高。

(三)新任教师试用期培训

采取多种途径和方式,组织对新进入中小学教师岗位的教师进行上岗前培训和试用期间的业务培训,帮助新任教师尽快适应教育教学工作。培训时间应不少于120学时。凡到2013年底任教不足5年的青年教师都要接受上岗前培训和试用期间的业务培训。

四、组织实施

(一)统筹规划,明确责任

各级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对中小学教师培训负有政府管理职责,按照管理职能负责所辖区域内教师培训工作的推动、指导、组织、管理、条件保障和质量监督等。

市教育局根据国家和省教育厅有关教师培训的法规、政策,在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领导下,负责制订本地区教师培训的规划、实施与管理工作;负责推进县级教师培训机构的改革和建设;建立、完善本辖区教师个人基本信息和培训信息的登记管理制度;督促、检查和指导本地区中小学校开展校本培训。

(二)创新培训模式

1、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培训机构要结合我市教师实际,认真研究城乡之间、不同学段、学科之间教师对培训的不同需求,积极探索教师培训的新机制、新模式和新方法。充分利用现代远程培训、集中面授培训、脱产进修、光盘培训、送教上门和校本研修等多种灵活有效的形式开展培训。针对我市教师队伍庞大、数量众多的特点,要通过大力发展远程培训的模式解决教师全员培训中工学矛盾突出的问题,同时要探索远程培训与集中辅导、教师自学、校本研修的有机结合,使之相互补充,切实提高培训的质量,真正体现远程培训“大规模、低成本、高效益”的优质特点。

2、注重“天网”、“地网”、“人网”的有机结合,实现优质培训资源共建共享。深入推进全国教师教育的网络联盟计划,形成卫星电视系统、计算机互联网和各级教师教育机构有机结合、功能互补、开放高效的教师终身学习体系。充分发挥我市师范院校和教师培训机构实施教师培训的主体作用。实现优质教师教育资源共建共享,提高培训质量。

(三)充实、更新培训内容

各级教师培训机构和教师教育培训研究机构要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的统一协调下,加强对教师培训课程内容研究,针对新一周期教师培训的目标和任务,充实、更新培训内容,组织开发建设优质教师培训资源。通过精品课程资源建设、评审推荐和向外引进等方式,建立符合教师工作实际需求和教师培训规律,开放式、多层次、多形式、多规格、多样化的教师培训资源。要严格教师培训课程资源的监管,未经“河南省教师教育课程资源专家委员会”评审推荐的教师培训资源不得在全市范围内使用。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制度建设

1、完善教师培训制度。教育部正在修订《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定》,省教育厅将会同有关政府部门,依据新规定修订和完善我省的相关规定及配套的政策、措施,我市将根据新的规定和措施完善下一周期的教师培训制度,做到“依法施训”。

2、建立教师培训信息登记制度。要充分发挥“河南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信息管理系统”在教师培训信息登记、保存、检索、汇总、审核、呈报等方面的功能。按照省教育厅2008年《关于定期更新“河南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信息管理系统”的通知》要求,县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应责成部门信息管理员,按照规定的管理权限,对本部门安排或主管的教师培训进行定期或及时的培训信息登记,通过该系统,逐步建立起教师个人基本信息和培训信息的电子档案,实现教师培训的无纸化、信息化管理。

(二)加强教师培训管理

1、理顺教师培训管理体制。强化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主管教师培训的责任,理顺教师培训工作管理体制,依法对教师培训进行规范管理。加强对各级各类教师培训机构的统筹协调,凡未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授权的针对中小学教师的培训,均不得纳入继续教育学时的登记。坚决制止多头管理,重复培训,乱收费现象。未经教师培训主管部门批准的各种培训,中小学校和广大教师有权拒绝参加。

2、强化教师培训激励机制。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应协调与人事主管部门的关系,将本周期教师培训与教师岗位聘任、教师职务晋升、教师评优奖惩、年度考核等相挂钩,并作为必备条件之一。

3、严格教师培训机构准入。市教育局将按照省教育厅制定的培训机构资质标准和评估标准,逐步完善现有教师培训体系,严格遴选教师培训机构,确保各项培训质量。

4、加强教师培训督导和评估。将教师培训工作列为各级教育督导的重要内容之一,建立教师培训质量保证体系,加强对培训项目方案设计、培训过程实施,培训效果等关键环节的质量评估,以评促改,提高培训质量。

5、加强对校本研修的管理。建立校本研修制度,加强对校本研修的管理,对校本研修计划、过程和效果进行严格监督。加强对校本研修工作的业务指导,促进校际交流、合作。中小学校按照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求,负责制定校本培训计划,组织教师开展校本研修活动。

(三)加强培训基础设施和培训者队伍建设

1、加强教师培训基地建设。高度重视各级培训机构建设,认真做好全市教师教育机构布局结构调整工作,形成基础设施完备、分工明确、优势互补、布局合理、竞争有序的新型教师培训机构服务体系。充分发挥高等师范院校及举办教师教育的培训基地在教师培训中的重要作用。加强县级教师培训机构的改革与建设,强化远程培训组织实施、管理服务和技术保障能力,构建“小实体、多功能、大服务”的县级教师学习和资源中心。

2、加强教师培训者队伍建设。构建专兼结合的教师培训者队伍。明确名师和各级骨干教师承担教师培训任务的责任和义务,注重从我市中小学教师教育专家库和中小学省、市级名师中选聘优秀教师担任培训教师或兼职教师。建立专职培训教师定期接受业务培训的制度。注重提高教师培训者对远程培训和校本培训的指导能力。要把培训者培训纳入新一轮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统筹规划,分步实施,适度超前。同时,组织开展针对培训者的多种专题培训、研修活动和教育教学技能竞赛等活动,以适应新时期教师培训的工作需求。

(四)建立教师培训经费保障机制

1、教师培训是各级政府的职责,要坚持教师培训以各级及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措的原则;要按照教育经费管理体制,分级负责、分级管理。省教育厅将会同有关部门修订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经费解决办法,新办法出台后,市教育局将制订相应的政策,完善培训经费由政府、学校和教师共同分担成本的机制,逐步减少、直至完全免除教师个人在培训费用上的支出。

2、要认真贯彻落实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支出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06]5号)中关于“按照农村学校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5%安排教师培训经费”的要求,落实到位,专款专用。该项经费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和监管,主要用于教师参加培训所应支出的费用。

3、积极争取各级财政对教师培训专项经费。各县(市、区)要积极主动和财政部门结合,按照城市教育附加10%和教师工资总额的2.5%等规定划拨师训专项经费,分别用于组织实施市、县级教师专项培训工程和项目。

4、未经师训部门同意并纳入培训规划的各种培训不得使用教师培训经费。同时要加大审计和督查力度,发现挪用培训经费和截留他用等现象要严肃处理,公开曝光,确保新一轮教师培训工作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六、加强领导,狠抓落实

今后几年内,我市中小学教师培训的主要任务是大力推进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建设计划,全面开展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各县(市、区)要研究制订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划、方案和教育技术能力建设计划实施意见。教师培训工作的重点在基层,要采取有效措施,调动乡、校两级开展培训工作的积极性,把培训任务分解,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对不同年龄、不同程度的教师实行分类指导,采取菜单式培训模式,让教师结合实际选择适合自己的类别、渠道和进修培训形式,切实达到提高水平和能力的目标。

新一轮教师培训的目标任务是根据教育发展的新形势下确定的,是落实新农村建设、实现教育均衡发展和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深入的要求,各县(市、区)教体局要切实加强领导,完善制度措施,广泛宣传动员教师积极参与。各培训机构和中小学校要团结协作、形成合力、制订规划、科学安排,共同推进我市教师教育工作又好又快健康发展。对在中小学继续教育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的部门、单位和个人市教育局予以表彰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