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区卫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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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川区卫生局




机构简介


淄川区卫生局是淄川区人民政府的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内设办公室、政工科、计财科、医政科、干部保健科、中医科、科教科、基妇科、新农合办公室、监督科、爱卫办、应急办、医改办、机关党委、工会等部门。

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卫生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拟订全区卫生管理工作规定和实施办法。协调卫生资源配置,并组织实施。

2、负责拟订全区卫生事业改革与发展的总体方案和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3、负责卫生系统思想政治工作,职业道德和法纪教育,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组织医学、卫生专业教育和在职人员再教育。

4、负责卫生技术人才的培养,组织科研与教学、收集交流医疗卫生科学技术信息。

5、负责草拟全区实现“人人享有卫生保健”目标的总体规划和具体实施办法。

6、制定和组织实施妇幼卫生和初级卫生保健工作规划及措施。指导监管母婴保健和计划生育专项技术的实施。制定辖区社区卫生服务规划和服务标准,组织实施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建设。

7、制定全区疾病防治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防治和消灭各种传染病,协调有关部门防治职业病。

8、依据卫生法规和标准,对辖区传染病防控、公共卫生、学校卫生、职业卫生、食品卫生、医疗市场等项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9、负责制定全区区域卫生发展规划,指导医疗卫生单位的业务建设,负责医院分级管理的实施、评审。根据管理权限负责审批和管理社会医疗机构(单位),负责全区医疗卫生技术和质量的控制与管理。

10、负责全区中医药行业的管理,发展中医药事业。

11、负责组织对各类传染病和重大突发事件的医疗抢救与防疫监控和指导工作。

12、负责医疗卫生机构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职称评聘的考核、审查、申报和聘任管理。

13、协同有关部门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加强卫生宣传教育,建设卫生城市。

14、协助有关部门组织安排招生、招工、调干、兵役等体检检查。

15、负责全区干部的体检和日常保健服务工作。

16、负责抓好全系统的安全生产工作。

17、负责全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抓好党的建设、班子建设、党员队伍建设,加强与各民主党派的沟通、协商,共商卫生事业发展大计。

18、负责做好全系统的工会组织建设工作、共青团组织建设和维护妇女的合法权益工作。

19、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有关事项。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淄川区卫生局设5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组织综合性政策调研,拟订卫生工作政策;负责公文处理工作,负责局机关文书档案管理工作;做好日常接待、后勤保障和安全保卫工作;负责卫生系统的宣传、报道和报送工作。

(二)政工科

负责全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职务的申报以及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队伍的管理工作;负责卫生系统劳动工资、人员调配等人事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卫生类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负责办理转业干部、复退军人及其他政策性安置人员安置手续;做好人事档案管理工作;承办系统内工作人员的考核和奖惩工作。

(三)计财审计科

负责局机关财务及资产管理,拟订财务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协调全系统经费的计划管理,做好年度经费的预算和分配计划,定期编制财务报告,做好会计核算工作;审核管理全系统年度预算执行情况,编制年终决算汇总上报;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本系统领导离任审计及财务收支审计。

(四)医政科

负责各医疗单位的医护质量管理,指导医疗单位的业务建设,提高医疗质量和服务水平,做好医护卫生技术质量控制与管理;负责全区医师、护士执业注册登记和执业注册的变更登记工作;负责辖区内社会医疗机构和企事业单位内部医疗机构的申请、初审、发证工作以及医疗广告内容的审核;负责医疗纠纷的处理工作;负责各类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医学教育和培训管理工作;负责全区中医工作的行业管理,促进中医事业发展。

(五)监督科

负责全区疾病控制工作,拟订全区疾病控制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对重大疫情、传染病暴发流行的调查,制定控制对策和措施;组织对各类中毒、重大疫情等突发事件的现场卫生学调查、监测工作;参与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责任;组织有关部门做好环境卫生、职业卫生、劳动卫生、学校卫生、医疗卫生机构的卫生监督执法工作;负责全区妇幼保健工作,拟订全区妇幼保健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社区卫生服务管理工作,拟订社区卫生服务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

人员编制


区卫生局机关编制总额15名,其中行政编制13名,工勤编制2名。区卫生局可配备局长1名、副局长3名,股级领导职数5名。

其他事项


(一)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分工。区卫生局牵头建立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制,负责食品安全综合监督,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职责。区农业局负责农产品生产环节的监督管理。淄川质量技术监督分局负责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督管理。淄川工商行政管理分局负责食品流通环节的监督管理。淄川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分局负责餐饮业、食堂等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各部门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二)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环节许可工作监督管理职责分工。区卫生局负责提出食品生产、流通环节的卫生规范和条件以及纳入食品生产、流通许可条件的建议。淄川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分局负责餐饮业、食堂等消费环节食品卫生许可的监督管理。淄川质量技术监督分局负责食品生产环节许可的监督管理。淄川工商行政管理分局负责食品流通环节许可的监督管理。不再发放食品生产、流通环节的卫生许可证。

(三)职业卫生监管的职责分工。区卫生局负责拟订职业卫生标准,规范职业病的预防、保健、检查和救治,负责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认定和职业卫生评价及化学品毒性鉴定工作。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的监督检查工作,负责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的颁发管理,组织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区卫生局和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按照职责分工,建立完善协调机制,加强配合,共同做好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