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召开遵义市残疾人就业工作会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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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召开遵义市残疾人就业工作会议的通知


遵市残通〔2009〕28号

各县(区、市)残联:

为推动残疾人就业工作,鼓励残疾人自主创业,经市残联党组理事会研究,拟定于2009年5月召开遵义市残疾人就业工作表彰大会(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表彰评选名额及推荐任务

1、评选“残疾人创业之星”10名,各县(区、市)各推荐1名。

2、评选“十佳自主创业残疾人”10名,各县(区、市)各推荐1名。

3、评选“残疾人就业工作之家”10名,各县(区、市)各推荐1名。

二、推荐条件

1、“残疾人创业之星”应是残疾人自主创业和带领残疾人共同创业的残疾人法人。稳定从业3年以上,带动就业人员5人以上。

2、“自主创业残疾人”是在从事种植、养殖、加工业和第三产业中涌现的先进个人中推选。

3、“残疾人就业之家”,可以在企事业单位、福利企业单位、街道社区、各类经济组织、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个体经济组织中推荐。残疾人就业人数10人以上,不低于单位在职职工20%以上。

三、材料及要求

1、推荐的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每个事迹文字材料必须在500~600字之内,文字突出主题,并于4月20日前用电子文档报送市残联。

2、推荐的先进集体提供6寸单位形象照片1张,工作照片4寸2张。

3、推荐的先进个人提供4寸个人形象照片1张,工作照片2张。

遵义市残疾人联合会

二00九年四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