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转发省残联《关于全面开展“十一五”全省各项康复业务自查总结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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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转发省残联《关于全面开展“十一五”全省各项康复业务自查总结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遵市残联〔2010〕44号

各县、区(市)残联:

现将省残联《关于全面开展“十一五”全省各项康复业务自查总结工作的通知》(黔残康办〔2010〕13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抓好自查总结工作,于2010年8月15日前将自查总结书面(含电子文档)报送市残联办公室。

联系人:曾恕福

遵义市残疾人联合会

二O一O年六月十三日

贵州省残疾人康复工作办公室

黔残康办〔2010〕13号

关于全面开展“十一五”全省各项康复业务自查总结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地)残联:

今年是“十一五”最后一年,不仅是全面总结“十一五”各项康复业务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的关键一年,也是起草和制定“十二五”纲要的重要时期,因此,为确保如期、全面、保质地完成国家和省各项康复业务工作任务,现根据国家和省有关工作要求,对全面开展“十一五”各项康复业务工作自查总结工作通知如下:

一、 检查范围

根据“十一五”期间国家和省所部署的各项残疾人康复工作,本次自查总结包括如下康复工作任务及项目:

1.“十一五”国家下达的各项康复业务工作任务;

2.国家残疾人事业专项彩票公益金康复项目;

3.“十一五”期间创建白内障无障碍县(区)、精神病防治康复工作任务县(区)、社区康复工作任务县(区)暨2008-2010年开展“全国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县(市)和第二批全国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区”创建工作任务县(区)、贵州省“十一五”市(州、地)级残联低视力康复部建设等专项工作;

4.2009年度国家贫困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项目;

5.2009年度贵州省彩票公益金残疾人康复工程;

6.2009年、2010年国家康复人才培养百千万工程。

二、检查内容及要求

1.各地必须全面、认真地检查本辖区内所涉及的上述各项康复工作及项目的具体组织实施及任务完成情况,总结经验、查找问题及原因,并负责对国家和省的各项康复专项工作经费及项目专项经费的收支管理情况一并作出全面自查总结。

2.各市(州、地)残联应以本次业务自查工作为契机,全面加快对辖区内“十一五”各项康复业务工作的督促、落实工作,务必确保全面、如期、保质保量地完成各项康复工作任务。

3.各市(州、地)残联务必于2010年8月30日以前将上述康复工作及项目的自查总结书面(含电子文档)正式上报至省残疾人康复工作办公室。

(注:为方便各地自查,相关文件及任务分配表可在省残联网站/康复/公告通知的附件栏下载)

贵州省残疾人康复工作办公室

二○一○年六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