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做好2008年特奥运动员统计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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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做好2008年特奥运动员统计工作的通知


遵市残通〔2009〕2号

各县、区(市)残联:

根据省残联2009年1月13日《关于做好2008年特奥运动员统计工作的通知》(黔残宣文[2009]1号文件),为认真做好我市2008年特奥运动员统计工作,现就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实施

特奥运动员统计工作由各县、区、市残联负责。

二、统计对象包括

(一)200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地新增特奥运动员人数,即智商在70以下,年龄在8岁以上(无上限),并参加过8周以上特奥训练或比赛(包括学校、社区的特奥活动)的智力残疾人。

(二)200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地新增特奥融合运动伙伴(经常同特奥运动员一起训练或比赛活动的健全人)。

三、统计要求

(一)通过“2008中国残联业务统计台账管理系统”认真填报《特奥运动员普查登记表》和《特奥运动员普查汇总表》数据库,并于2009年1月18日前将数据报送市残联,以便统一汇总上报省残联宣文部。

(二)要认真做好审核工作。统计上报的特奥运动员名单不得与在此之前已上报的名单重复。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法

联 系 人:王安华

(三)特奥运动员统计任务分配数

红花岗区: 22名 汇 川 区: 14名

仁 怀 市: 25名 赤 水 市: 13名

遵 义 县: 47名 桐 梓 县: 27名

习 水 县: 28名 湄 潭 县: 19名

凤 冈 县: 17名 余 庆 县: 12名

绥 阳 县: 21名 正 安 县: 25名

道 真 县: 14名 务 川 县: 17名

合 计:301名

遵义市残疾人联合会

二〇〇九年一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