缙云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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缙云县司法局




概况


缙云县司法局是缙云县人民政府的组成部门,主管全县司法行政工作,机关行政编制为46名,内设6个职能科(室),6个直属司法所,1个公证处,1个律师事务所。即:

(一)办公室(政治处)

(二)法制宣传教育科(县普法办)

(三)社区矫正管理科

(四)基层工作管理科

(五)缙云县法律援助中心

(六)行政审批服务科

(七)缙云县公证处

(八)浙江民晖律师事务所

(九)直属司法所(五云、壶镇、新建、舒洪、东渡、新碧)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编制全县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制定司法行政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并负责监督实施。

(二)制订全县法制宣传与普法教育的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机关、乡镇、行业法制教育与依法治理工作。 (三)指导监督全县律师、律师事务所及法律援助工作;指导和管理公证处和公证业务活动;参与各行政执法检查,开展法律服务市场整顿;管理和规范社会服务机构和法律服务工作。

(四)指导、管理、协调全县社区矫正工作。

(五)指导和管理归正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六)指导和管理乡镇司法所的司法行政业务工作;指导管理全县人民解和司法助理员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七)负责制定全县司法行政干部和法律服务人员的业务教育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组织司法行政系统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调研工作并组织有关法律知识培训工作。

(八)抓好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九)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机构设置


办公室(法制科)

一、负责制定并监督实施司法行政工作发展中长期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二、负责协调安排和检查落实局有关重大活动和事项;

三、负责起草和审核局综合性文件;

四、负责收集、分析、编写和反馈各类司法行政工作信息;

五、负责督办、文秘、保密、档案、年鉴等工作;

六、负责管理司法行政办公信息系统建设及应用工作;

七、负责局机关固定资产管理、财会管理、车辆管理等后勤保障工作;

八、协助局领导处理机关日常政务,协调各业务处室的工作。

九、负责本局规范性文件的法律审核;

十、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依法行政和本局具体行政行为的法律审核;

十一、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和本局内部执法监督工作;

十二、负责承办应由本局受理的行政案件和行政复议案件及对法律服务行为投诉的受理和备案;

十三、负责本局调研课题的落实和组织,开展重点课题的调研活动;

政治处

一、指导、管理全县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二、负责对本局各科、所、处、室的考核工作及对本局机关工作人员的考核工作;

三、负责局机关和下属单位的人事管理工作;

四、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争先创优、立功创模、创建文明单位工作;

五、负责律师、公证人员职称评审工作;

六、负责对内设机构、律师事务所、公证处的内部审计工作;

七、负责局机关离退休干部管理和服务工作;

八、负责局机关人员的工资、福利及人才引进、公务员录用、人事调配工作。

法制宣传教育科

一、组织、协调、检查、指导缙云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二、承担缙云县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和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有关日常工作;

三、拟定缙云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和工作总结,并具体组织实施;

四、举办缙云县有关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五、负责缙云县普法考试、考核和建档工作。

基层工作管理科

一、指导、管理全县司法所、法律服务所、人民调解、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二、指导全县司法助理员队伍建设,组织全县司法助理员业务培训和考试;

三、指导基层法制宣传教育;

四、配合有关部门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五、负责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执业注册;

六、组织基层法律服务业务交流、调研、检查监督基层法律服务机构及工作人员执业纪律、办案质量;

社区矫正管理科

一、指导、管理全县刑满释放、解除劳教及缓刑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二、协助监狱做好保外就医、假释人员的监控督查工作;

三、承担县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领导小组和县政府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四、组织、指导、监督、检查"五类"罪犯的矫正工作。

法律援助中心

一、贯彻执行法律法规有关法律援助的规定;

二、组织律师等法律工作者为公民提供免费法律咨询服务;

三、落实律师办理缙云县人民法院的刑事指定辩护案件,并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

四、组织律师等法律工作者为县内符合条件的公民办理法律援助案件;

五、开设法律援助咨询执线,为社会提供电话法律咨询服务;

六、指导县内社团和街镇法律援助工作站开展法律援助工作;

七、向社会公众宣传法律知识和开展对外交流等。

单位地址


缙云县寺后路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