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4纽约地铁枪击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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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4纽约地铁枪击案


1984年纽约地铁枪击案又称戈茨枪击案或葛兹枪击案。枪击案主角:伯恩哈德戈茨Bernhard Goetz

1984年12月22日,Bernhard Goetz在乘坐地铁途中遭遇四个黑人,其中一个黑人向白人Bernhard Goetz要五美元花花, Goetz站起来一边说:“我一人给你们5美元”,一边掏出手枪射击。射击造成四人受伤,其中一人因被击中脊椎而瘫痪。Goetz射击后逃逸,在13天后向警方自首。

该案发生后,引发巨大社会争议。Goetz被《纽约邮报》称为“地铁义警”,纽约市长也夸他是义警。Goetz向警方自首之前,公众纷纷向警方打电话表示支持。另一方面,美国有色人种促进会的负责人称向黑人青年开枪的Goetz为“三K党夜袭队员”,当时的里根总统则说:“人人擅自执法,那么文明会面临崩溃。”1985年1月25日,由23人组成的大陪审团宣布Goetz无罪。随后,地区检察官向克兰法官申请,要求允许他向第二个大陪审团重新提交对Goetz的指控(指控罪名主要是谋杀未遂罪和故意伤害罪),并得到批准。在经过一番周折(特别是陪审团成员的选任过程)以后,1987年4月27日,对Goetz的审判正式开始。1987年6月16日,第二个大陪审团最终宣告戈茨无罪。

参考资料: 20世纪80年代,纽约市公共秩序濒临崩溃,各种犯罪在这个城市的角落里不断上演。而地铁更成为纽约的“地狱”,这里平均每天发生三十八起刑事案件。对此,纽约市民心存恐惧却只能痛苦忍受。当其他人只是幻想着如何应对时,一个人却用开枪作出了回击。1984年12月22日,身材瘦弱的工程师伯恩哈德戈茨搭乘地铁时,四个年轻人靠近了他并向他索要五美元。戈茨拔出了随身携带的手枪……四名年轻人受伤。当社会的不公缺乏公共机构的解决,来自私人的复仇便满足了人们对秩序和公正的渴望——戈茨成为了大众英雄。但于此同时,他也面临来自法庭的审判。戈茨僭越国家维护法律和秩序特权的行为,究竟是正当防卫,还是持枪杀人?美国的司法制度成功地把公众的激情从复仇行为导入法律辩论的领域,从而引出美国历史上又一个经典案例……(摘自:地铁里的枪声——正当防卫还是持枪杀人?作者: [美]乔治P.弗莱切)

我知道我不可能令所有那些参与讨论此案的人都满意,我确信我对此案的最后思考所形成的本书,一定会激起不同意见。然而,恰恰是因为戈茨枪击案的含义很难用只言片语加以归纳,也很难确定无疑地判断此案中正义是否得到伸张,这个案件才成为一个文化上的纪念碑。——乔治P.弗莱切 1988年1月于纽约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