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中国大陆地震灾害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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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中国大陆地震灾害损失


1.2007年中国地震概况

2007年我国境内共发生5级以上地震17次(大陆地区发生6次,海域和台湾地区发生11次),6~7级地震7次,5~6级地震10次(表1),最大地震为2007年4月20日发生在东海海域的6.5级地震,大陆地区最大地震为2007年6月3日发生在云南省普洱市宁洱县6.4级地震。 2.2007年中国大陆地震灾害情况

2007年中国大陆地区有3次地震成灾事件(表2、表3)。根据有关省(自治区)地震局的地震灾害评估报告统计结果,2007年地震灾害共造成中国大陆地区约76.70万人受灾,受灾面积约8258平方公里;死亡3人、重伤28人、轻伤391人;造成房屋1370605平方米毁坏,301919平方米严重破坏,5809546平方米中等破坏,2817720平方米轻微破坏;地震灾害总的直接经济损失约20.19亿元。云南省是2007年地震灾害最重的省份,3人死亡,419人受伤,全年人员伤亡全部来自云南省;直接经济损失18.99亿元,约占全年地震灾害直接经济损失的94%。

表 2007年中国大陆各省份地震灾害损失一览表

省份 死亡(人) 受伤(人) 直接经济损失(万元)

云南省 3 419 189860

福建省 0 0 1001.73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0 0 11060.33

合计 3 419 201922.06

3月13日福建顺昌4.7级地震,震区属于低山丘陵地貌。该地区属于地质灾害多发地区,地震发生后易引发滑坡、地裂缝等次生灾害,加重地震灾害。此次地震虽震级不大,但由于发生在东部人口稠密地区,故直接经济总损失比较西部同震级地震严重很多。

6月3日云南宁洱6.4级地震,强度较大,震源浅(深度仅5千米),地表破坏严重。极震区地面开裂,喷砂冒水,山体滑坡,陡崖崩塌。本次地震属于近城市的直下型地震,城市破坏严重。地震中死亡人员少与当地民房特殊的房屋建筑结构以及发震时间密切相关。地震灾区民房以土木房屋和砖木房屋为主,占各类房屋总面积的82.7%,这两类房屋建筑以木构架为主要承重构件。震区的房屋建筑在木材使用上较之其它地区(尤其是多地震地区)更为普遍。地震时受到木柱及木屋架抵挡而向外倾倒,加之地震发生在凌晨,当地绝大多数群众尚未外出,因此,尽管房屋倒塌严重,没有造成大量人员死亡。

7月29日新疆伊犁5.7级地震,土木结构房屋在地震中破坏较重,与类似震级条件下新疆其他地区相比,破坏范围较大。除该类房屋建筑质量较差外,黄土地区的湿陷性和较潮湿的气候也是不容忽视的因素。

3.2007年中国大陆地震灾害主要特点

(1)2007年地震灾害发生次数低于历史平均水平。2007年的成灾地震次数(3次)远低于2006年成灾地震次数(10次),也远低于1980年以来年均成灾地震次数(约15.7次)和1990年以来年均次数(12次)。但人员伤亡较2006年高,经济损失是2006年的2.5倍。

(2)地震2007年中国大陆地震成灾事件仍以云南、新疆等传统地震活动性较强地区为主,但东部地区地震活动性仍保持一定强度,除3月13日福建顺昌4.7级地震造成一定灾害外,还发生了7月17日广西天峨4.0级地震、8月29日福建永春4.5级地震、11月17日河北昌黎3.3级地震、12月4日广东阳西4.0级地震、12月15日河北蔚县3.2级地震。

(3)一次较大地震灾害造成的损失远远超过多次一般地震灾害的损失。云南宁洱6.4级地震造成了严重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占据了2007年全部的人员伤亡和94%的财产损失,也是2006年10次灾害地震损失总和的近2.5倍,这次地震也是造成2007年灾害地震少,但灾害较重的直接原因。

4.1990-2007年主要震害数据

1990—2007年成灾地震共216次,造成253.81亿元的经济损失,平均每年14.10亿元,1996年和2003年地震造成的灾害是1990年以来最严重的,其经济损失、人员伤亡都是1990年以来的较高值。同时对比1980-1989年、1990-1999年、2000-2007年三个时间段的地震灾害损失数据,1980年以来年均成灾地震12.1次,但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破坏性地震对灾区造成的经济损失也随之加重,2000-2007成灾地震83次,年均仅约10次,但损失已经超过1990-1999年133次成灾地震的总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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