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地震灾区中小学教师心理康复教育培训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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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地震灾区中小学教师心理康复教育培训计划


为认真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地震灾区干部群众和学校师生心理服务工作的通知》(川办发200857号)文件精神,进一步落实《四川省教育厅开展地震灾区中小学心理辅导与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培训实施意见》,帮助灾区中小学教师提高心理康复和心理健康教育能力,推动灾区教师队伍建设,省教育厅决定在08年组织实施“教育部支援四川地震灾区中小学教师专项培训计划”、四川省地震灾区中小学教师心理健康教育培训计划基础上,于09年继续组织实施四川地震灾区中小学教师心理康复教育培训计划。



关于培训计划的通知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地震灾区中小学教师心理康复教育培训计划》的通知

川教〔2009〕89号

各市(州)教育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地震灾区干部群众和学校师生心理服务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地震灾区中小学教师心理辅导与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帮助灾区中小学教师提高心理康复和心理健康教育能力,省教育厅决定在2009年组织实施《地震灾区中小学教师心理康复教育培训计划》(简称《计划》),现将《计划》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2009年地震灾区中小学教师心理康复教育培训计划

四川省教育厅

二○○九年四月十五日

一、目标任务


大力组织开展重灾区中小学、幼儿园骨干教师心理健康教育培训和心理康复培训活动。省教育厅采取集中培训、送培到县等方式,为地震重灾区培训心理辅导与心理健康教育培训者和骨干教师、心理辅导站专兼职教师,并组建专家团队指导开展中小学师生和社区心理服务工作。对重灾区重灾学校心理创伤较严重的老师组织开展心理康复培训。教育厅还将搭建网站,并利用计划实施形成的资源,制作光盘免费发放,组织极重和重灾区中小学教师参加远程网络培训。

各地要按照《四川省教育厅开展地震灾区中小学心理辅导与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培训实施意见》的要求,积极开展灾区中小学心理辅导与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的培训工作,分级推进、尽快到位。成都、德阳、绵阳、广元、雅安、阿坝等6个市、州根据当地实际,分别为每个重灾县培训心理辅导与心理健康教育市级骨干教师、县级培训者,积极争取对口支援省、市和社会支持开展教师心理康复培训,指导督促灾区县开展县级培训工作。其他市、州教育局也要统筹指导受灾县做好培训工作,完成县级心理辅导与心理健康教师培训任务。

灾区县级培训要覆盖到本区域内所有学校,要为学校尤其是校舍毁损,师生伤亡学校培训1至2名心理辅导与心理健康教育骨干教师。县级教师培训机构要指导学校开展校本研修。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的培训列入当地和学校师资培训计划以及在职教师继续教育的培训系列,并将培训、考核成绩记入继续教育学分。

通过培训计划的实施,促进地震灾区中小学教师掌握心理康复教育的知识和方法,提高他们自身心理康复能力及帮助学生康复的能力,促进灾区学校心理康复和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持续、有效开展。要积极争取教育部、对口支援省市和社会各界支持,拓展培训渠道,提高培训效果。

二、省级培训项目


(一)心理健康教育骨干教师培训项目

1.项目目标

按照《教育部关于地震灾区开展中小学学生心理辅导与心理健康教育的通知》精神,省教育厅为重灾区培训1000名中小学、幼儿园有志于从事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骨干教师。

通过培训,帮助教师掌握心理康复教育的知识和方法,为灾区培养一支心理康复教育骨干教师队伍,带动灾区整体教师队伍心理康复教育培训,科学有效的进行中小学学生灾后心理康复教育,确保地震灾区小学、初中、高中学生心理辅导课程的实施。

2、培训内容

以《教育部关于地震灾区中小学开展心理辅导与心理健康教育的指导纲要》为依据,结合灾区中小学师生心理创伤现状和实际需要,有针对性地开设心理健康与创伤心理学课程和相关专题。主要内容包括:灾后常见心身反应及其应对、震后常见心理障碍识别与应对、灾后负面情绪的调整及管理、灾后的心理挫折表现与应对措施、灾后沟通与助人的技巧、教师心理保健的常识;灾后中小学学生心理问题识别、团体心理辅导的方法、个体心理辅导的方法、灾后学生学习心理与学习效率提高等专题。

3、培训方式

(1)集中培训:采用“培训培训者”的概念,把中小学、幼儿园骨干教师以及各教育相关机构的培训者选派到省级项目实施机构进行集中培训。

(2)校本培训:参训教师培训结束返回所在原学校后,开展对全校教师的培训,并结合实际为地震灾区群众开展心理服务。

(3)网络培训:依托“农远工程”和“校校通”工程设施,以本项目搭建的网站为平台,利用项目形成的资源,制作光盘免费发放,组织极重和重灾区中小学教师参加远程网络培训。

(二)心理健康辅导站专兼职教师培训

1、项目目标

教育厅依托李嘉诚基金会资助,委托四川师范大学在全省39个重灾县各选择1所小学、1所中学,为78所学校的心理辅导站培训能够从事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专兼职教师,促进灾区学校师生心理康复和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持续、有效开展。

2、项目内容

培训心理辅导站专兼职教师200人;组织开展心理康复教育活动。

3、实施办法

培训心理辅导站专兼职教师。对心理辅导站专兼职教师进行专业培训,使其具备相应的心理健康教育能力水平。

组织开展心理康复教育活动。各心理辅导站要在搞好所在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的同时,面向辖区中小学师生和社区开展心理康复教育活动。

4、工作计划

项目实施周期为二年,即2009年1月至2010年12月。分四个阶段推进:

第一阶段:2009年1月-3月,调查与准备。

第二阶段:2009年4月-2009年8月,项目启动。

第三阶段:2009年9月-2010年8月,全面实施。

第四阶段:2010年9月-12月,总结评估。

(三)地震灾区中小学教师心理康复治疗培训项目

1、项目目标

教育厅对重灾区重灾学校心理创伤严重的教师集中进行心理康复培训,优先安排有亲人遇难的教师参加培训。通过培训活动促进灾区中小学教师灾后心理调适,使灾区教师了解地震后心理康复专业知识和科学的心理辅导方法,并通过人文素养专题讲座、互动文娱体育活动、参观考察等培训活动形式,积极创设良好的心理氛围,修复灾区中小学教师遭受的心理创伤,帮助他们调整和放松精神状态,重建健康心理,提高人文社科与艺术修养,以良好的身心状态迎接教育教学工作。

2、培训活动内容

心理救助及历史文化、人文修养、艺术修养讲座。

心理咨询。激发参训教师的主动性,使参训教师在吸取知识养份的同时,愉悦心情,放松身体。

参观体验历史与旅游文化。参加文娱活动等。

3、培训活动安排

初步计划在2009年暑期举办3期,每期培训100人,共培训30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