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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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市政府办公厅综合各区(县)人民政府(下称“区(县)政府”)和市政府各委、办、局(下称“市级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咨询处理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并附部分指标统计表、图等。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09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 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中国上海”门户网站。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联系(略)。

一、概述


公开透明是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和廉洁政府的重要标志。2009年,本市各级政府部门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规定》,以深化公开内容为核心,进一步拓宽公开渠道,夯实工作基础,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

(一)明确目标,全面部署工作。2009年,本市进一步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明确了“建设成为全国行政效率最高、行政透明度最高、行政收费最少的行政区之一”的工作目标,并把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增强政府工作透明度作为实现“两高一少”目标的关键环节。2009年4月,韩正市长主持召开了全市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提出要将深化公开内容作为核心环节,把公开透明的要求贯穿于公共权力、公共资金、公共资源运行的各环节、全过程。市政府还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以深化公开内容为核心,提出了6大类30条109项工作任务,并逐一明确责任部门和工作要求,以此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向前推进。各区县、各部门都高度重视,推动公开工作的深入。比如,卫生、审计、民政等部门和卢湾、宝山、嘉定、松江等区县,专题召开会议研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积极贯彻落实《若干意见》,细化实施工作方案。

(二)聚焦重点,依法有序深化和扩大公开范围。衡量政府信息公开成效的关键在于公开信息的数量和质量。2009年,本市围绕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重点领域,以点带面,逐步拓宽公开范围。一是以财政性资金和社会公共资金为重点,着力提高资金公开透明度。向市人代会报送文化建设事业费等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向社会公开对口支援都江堰市灾后恢复重建项目以及资金筹集使用情况、新增机动车额度拍卖历年收支以及有关年度审计情况、财政支农资金、帮困助学资金等专项资金使用及审计情况。二是积极推动行政审批公开透明。结合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工作,以审批事项为抓手,扩大向社会主动公开范围。在公开审批依据、程序和申请材料等内容的基础上,推动具体审批项目的网上公示和结果公开。三是加大政策公开力度。主动向社会征求经济适用房、居住证转户籍等重大政策的意见。推行政策公开“三同步”,积极做好政策解读,提高“保增长、促民生”等政策发布实效,提高政策的执行力和公信力。四是加大公共服务类信息公开力度。教育、卫生等8个公共服务行业信息公开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上海市供水行业办事公开实施细则》、《关于本市人口计生公共服务机构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办法》、《关于加强上海交通港口航运行业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的指导意见》等规范陆续出台。高校信息公开试点工作率先启动。推动价格、资质、监管、交通等公共服务类信息向社会公开。

(三)以民为本,不断提升和优化公开服务。围绕便民利民,想方设法把政府信息更便捷地交给人民群众。一是注重听取民意,集中民智,不断完善公众有序参与机制。充分发挥政府网站的第一平台作用,畅通网上访谈渠道,增强政民互动。2009年,“中国上海”门户网站举办领导视频访谈节目22期,最高峰在线网民约3.7万人。闵行区对部分财政预算项目进行了社会听证,参与听证的代表委员、专家、公众等累计超过1200人次,切实提高了公众参与度。二是多措并举,加快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向基层延伸。黄浦、松江等区依托社区现有资源和设施,为公众就近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青浦区实行“六个一”标准,高起点、规范化建设社区信息公开服务示范点。长宁区制定街镇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础目录,统一规范街镇主动公开的类目设置和范围,还在天山、新华等街道组建社区信息公开志愿者队伍。三是不断创新公开载体,优化公开方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与新华社“手机报”联手推出每周一期的“就业加油站”,为公众提供就业创业指导服务。市农委加快“农民一点通”的部署应用,为郊区农民集中提供政策补贴、生产技术、病虫害预警等涉农服务信息。公安、交通等部门联合开通“机动车和驾驶人服务平台”,以机动车和驾驶员为特定主题,全方位提供“一站式”信息服务。结合数字电视转换工作,虹口区试点开通“政务公开数字频道”。卢湾、杨浦、闸北等区进一步将信息公开要求纳入动迁工作。如卢湾区建国东路动迁基地设立电子信息查询系统,全面公开动迁政策及动迁居民的房屋、人口、补偿安置款和签约等情况。

(四)夯实基础,推动工作持续有力发展。一是加强人员队伍建设。2009年以来,结合市、区县两级政府机构改革,本市进一步加强了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建设。市政府办公厅新的“三定方案”明确了信息公开职责,并增设政府信息公开处。虹口、静安、普陀、徐汇、闸北、闵行、崇明等区县政府设立信息公开科室,明确专职人员从事信息公开工作。二是抓好分类培训。除继续举办全市专题业务培训班外,首次对全市两千余名新任公务员全面开展信息公开培训。浦东新区、徐汇区、金山区、市发展改革委、市工商局、市公安局等单位积极筹划和组织本地区、本条线的信息公开培训,提高面上公开意识。比如,市公安局将信息公开作为相关警种警衔晋升的培训和考核内容,考试不合格者,不得晋升警衔。杨浦区将信息公开纳入部门“一把手”岗位实务培训基础课程。三是推动信息公开的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进一步规范公文类信息备案管理,严格信息发布协调、保密审查等程序,逐步实现对全市、区县、乡镇三级政府机关公文的分布式公开属性审核和集中式备案管理。完善信息公开目录指南编制、年报编制发布、工作统计等配套基础性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取得实效。四是继续做好公开基础保障。做好公共查阅室或申请受理点建设、政府网站改版、公报及公开指引手册等公开资料的发放等工作。

(五)强化监督,确保依法规范。2009年以来,本市健全完善监督机制,综合发挥层级监督、法律监督、社会监督等作用,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加规范有序。一是坚持考核评估。连续5年,市政府信息公开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共同组织对全市信息公开工作单位进行检查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以一定形式予以公布。一些区县和部门还把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体系,取得较好的效果。二是努力增强法律监督的实效。从维护公民合法权利的高度,把复议诉讼过程当作为民服务过程和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的过程。正确认识复议、诉讼案例等对规范信息公开行为的倒逼作用。对发现的不足或瑕疵,举一反三,努力做到有责必问,有错必纠,以纠促建。三是积极拓宽群众监督、社会评议渠道,将信息公开评价权进一步交给人民群众。除将信息公开纳入政风行风测评范围、开设网上信息公开意见箱外,2009年,本市先后两次集中开展公众满意度调查活动,通过集中座谈、问卷调查、网上评议、电话随访等形式,广泛听取公众的具体意见建议。为进一步确保政府网站发布及时、内容准确,面向公众公开招聘50名网站社会监督员,组织公众担任“啄木鸟”,对网站工作“挑刺”。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市按照《条例》、《规定》,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截至2009年底,本市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近50万条,全文电子化率达95%。2009年新增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2714条,全文电子化率达97.5%。其中,市级机关41624条,区县41090条。同时,向社会各界提供服务类信息1136279条。

(一)主动公开范围

1、市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公开了《上海市放射性污染防治若干规定》、《上海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管理办法》、《上海市地下空间安全使用管理办法》、《上海市消火栓管理办法》、《上海市实有人口服务和管理若干规定(暂行)》、《上海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上海市企业欠薪保障金筹集和垫付的若干规定>的决定》、《上海市森林管理规定》、《上海港口客运站管理办法》、《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本市户外广告设施管理的通告》等政府规章10件。

公开了《上海市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推进上海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建设国际金融中心和国际航运中心意见的实施意见》、《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本市出租汽车行业健康持续发展的意见》、《上海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意见的通知》、《上海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试行办法》、《上海市市级建设财力项目管理暂行办法》、《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本市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若干意见》等各类规范性文件。

2、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公开了上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十一五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报告、“十二五规划”重点课题选聘及编制开展情况。公开了《上海服务贸易中长期发展规划纲要》、《2009-2012年上海服务业发展规划》等。发布了本市贯彻《轻工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纺织工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实施方案、本市贯彻《钢铁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有色金属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实施方案、本市贯彻《物流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实施方案等。

3、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向社会公布《统计数据信息发布计划》,根据计划安排,及时公开《上海统计年鉴》、《上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统计月度数据和统计分析等统计信息,涉及社会公众较为关注的人口和劳动力、国民经济、价格水平、人民生活及主要社会事业和经济行业的基本情况。

4、财政性资金和社会公共性资金使用和监管情况。公开财政预算、决算报告。公开推进市级预算公开的实施方案、推进区县预算公开的指导性意见。增加和细化向市人大报送的预算草案等内容,新增文化建设事业费等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报送的部门预算增加到100个。扩大专项资金公开,公开对口支援都江堰重建、支农惠农、排污费、社会救助、帮困助学、节能减排、服务业发展引导、科技小巨人等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等情况。公开本市福彩、体彩公益金的上年度筹集、分配和使用情况。

公布本市各项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及其享受待遇情况,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基金年度运行总体情况及收支情况。公开本市住房公积金年度、季度运行情况。公开各区县房屋维修基金近年归集、划转等情况。开设“商品住宅维修资金信息公开”专栏,方便业主查询掌握个人维修基金的缴存、使用情况。

5、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全面公开本市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涵盖安全生产、交通港口、气象、市政工程、住房、土地规划、环保、文广影视、教育卫生等领域。新开设“收费许可证公众查询系统”,方便公众网上直接查询有关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等信息。

6、政府集中采购目录、采购限额标准及实施情况。公开了《上海市2009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上海市2009年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目录》、《上海市集中采购机构监督考核管理暂行办法》等。主动公开了采购供应商注册、中介机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名单等方面的信息。发布了市级采购公告1130个、结果公告1002个,包括采购项目名称、概况、采购方式等内容。健全单一采购公示制度,将上海市医疗急救中心、上海超级计算中心三期等有关采购事项向社会公示。

7、行政许可(审批)相关信息。公开了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以政府网站为载体,提供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在线受理、状态查询、结果反馈、表格下载、办事指南、监督投诉、便民问答等多项服务。结合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公开了本市第四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本市实行“告知承诺”第二批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及格式文本(样本)。

8、城市建设和管理、房地规划等方面。公开了本年度重大工程项目名称及选介,发布了本市沪杭客专、崇启通道、11号线南段、苏申外港线航道整治工程、东方体育中心、国际航运服务中心、郊区三级医院迁建项目、世博园区及配套项目、虹桥机场扩建工程、G60沪杭高速公路拓宽、S32申嘉湖高速公路、中环线浦东段、轨道交通7号线、9号线、上海崇明越江通道工程、上海超级计算机三期工程等重大工程有关建设情况。公开建设工程招投标、工程建设管理、建筑建材业管理等信息。公告了公交线路调整,轨道交通线路延伸运行等信息。

公开了土地征用和房屋拆迁等方面信息,主要包括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建设项目用地审批结果,土地使用权出让公告,拆迁公告等。公开了旧区改造项目相关信息,包括涉及范围、相关责任部门等。

9、教育、医疗、扶贫、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公开了招生考试、教育收费、高校毕业生就业、帮困助学、课程改革等与公众关系密切的教育信息。加大本市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相关信息的公开力度。推出民办非学历教育院校(机构)查询系统,使公众进一步了解相关办学机构的批准情况、办学层次、年检结果等,以便作出有针对性的选择。

公开了医政管理、血液管理、卫生监督、疾病预防、医学教育与科研、药事管理、健康城市、妇幼保健、社区卫生、医疗收费标准、中医工作、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理等医疗卫生方面的信息。

公开了扶贫优抚、社会保障、劳动就业方面的信息,主要包括城保、镇保、农保等对象增加养老金,调整失业保险金、生育生活津贴、伤残津贴、抚恤金标准,对创业实施创业补贴,就业援助计划,调整医保综合减负办法,持有居住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试行办法实施细则等。

10、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等相关信息。及时公开影响公众人身和财产安全的疫情、灾情或者突发事件的预报、发生及其处理情况等信息。比如,本市甲型H1N1流感防控情况;闵行区“莲花河畔景苑”倒覆事件处理情况等。定期公开了治安、道路交通、出入境、消防、警示信息以及有效的预防措施。

11、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公开了本市环境质量和环境管理状况,包括各区县降尘量月报、重点整治河道水质状况、上游来水河道水质状况、苏州河水质状况、黄浦江水质状况、淀山湖水质状况、空气质量一周点评。公开了本市相关行业、市直接监察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的通报,定期发布本市安全生产事故特点的分析和有关统计数据。公开了有关食品质量专项监督抽查质量问题严重的产品和企业名单,市区质量监管部门查获问题有关情况通报等。

12、行政机关机构编制和公务员招录、选调等情况。加大政府履职情况公开力度,公开部门的新“三定”方案,包括行政机关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及其调整、变动情况。公开了公务员招录以及公开选调等方面的信息,如上海市200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的条件、程序、结果,2009年上海市公务员公开选调交流公告等。

(二)主动公开途径

本市已形成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政府公报、市区国家档案馆、公共图书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社区信息苑和农村基层信息服务站等覆盖城乡、多层次、全方位的主动公开渠道,努力满足人民群众获取和利用公共信息资源的需求。

1、政府网站。“中国上海”门户网站对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设置进行了优化,下设市政府信息目录、市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市政府机关与区(县)信息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年报、近期公开、市政府信息公开意见箱等子栏目,还与市级机关、区(县)政府网站建立了链接,增强了全文检索功能,方便市民查阅各政府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本年度通过各级政府机关网站信息公开专栏查阅政府信息的有1.69亿人次。同时,为方便盲人以及弱视人群获取信息,正式启动网站无障碍改造工作,首批对“中国上海”门户网站及3家部门网站先行试点改造。

2、新闻发布会。本年度共举行63场市政府新闻发布会、新闻通气会,发布100余项与社会公众密切相关、中外媒体高度关注的政府工作重要信息,共回答问题351个,发布内容关注民生保障、聚焦世博热点,及时回应社会热点,主要涉及经济建设、社会事业、政府自身建设、城市建设和管理、甲型H1N1流感防控、文化以及重大活动等方面。其中,2009年1月和11月,韩正市长两次举行记者会,就上海城市发展、民生保障等诸多话题与媒体坦诚交流。同时,2009年还主动向社会公开了市政府各部门新闻发言人的照片和联系方式。

3、政府公报。发布市政府公报24期,每月5日和20日出版,通过档案馆、部分企事业单位、邮局、书报亭、新华书店、居委会、村委会等免费向公众发放,每期发放量达20万份。18个区(县)政府均出版了政府公报,公布所辖行政区域内的重要政府信息。

4、公共查阅点。市档案馆外滩新馆汇集了60个市级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纸质全文23222件、纸质目录25222条、电子目录37237条、电子全文33962件。2009年市档案馆外滩新馆接待公众查阅政府公开信息908人次、借阅文件2545件。上海图书馆、各区县图书馆、部分社区行政事务中心作为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查阅点,为市民查阅和获取信息提供便利。

5、政府热线。本市已拥有多个专业咨询热线电话,成为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渠道之一。比如,12333咨询热线电话全年接听市民来电近1800万个,日均接听来电近5万个,方便人民群众的知情知政。不少“三公部门”还依托政府热线,积极构建“网、电、信、访”一体化的信息公开协同平台,建立健全信息公开民意反馈机制,及时掌握群众的动态需求,努力提高信息公开的有效性和针对性,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

6、其它渠道。通过实名制“市民信箱”为市民免费发送政府公报、政策法规、人事任免等政府信息和个人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信息、交通违法信息以及公用事业单位账单等便民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申请情况

2009年,本市依申请公开信息目录数共24545条。

本市各级政府机关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1773件,其中市级机关收到4083件,区(县)政府及工作部门收到7690件;当面申请6732件,占57.2%,以网上提交表单形式申请3063件,占26%,以电子邮件形式申请101件,占0.8%,以传真形式申请143件,占1.2%,以信函形式申请1622件,占13.8%,以其他形式申请112件,占1%。

在市级机关中,申请量列前5位的是市规划国土资源局、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市公安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建设交通委。申请内容主要涉及土地管理批文、规划行政许可、房屋动拆迁许可及补偿安置、建筑施工许可、治安和户政管理、企业登记注册信息、涉及水系和雨水排水规划审批、建设项目环评报告、养老保险、福利待遇、劳动就业、资金管理等方面。

在区(县)政府机关中,申请量列前5位的是浦东新区、黄浦区、静安区、普陀区、虹口区,申请内容主要涉及房屋拆迁与补偿标准、土地征用、城市规划、建设项目审批、环境保护、社会保障、劳动就业、物业管理、财政等方面。

(二)申请处理情况

在11773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中,已经答复的为11137件,其余申请按照《条例》和《规定》顺延到下年度答复。

在答复中,“同意公开”的为5731件,占总数的51.5%;“同意部分公开”的为238件,占总数的2.1%;“不予公开”437件,占总数的3.9%。

其他情况4731件。其中,“非《规定》所指政府信息”550件,占11.6%;“信息不存在”1761件,占37.3%;“非本机关职责权限范围”1489件,占31.5%;“申请内容不明确”441件,占9.3%;“重复申请”224件,占4.7%;“非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等其它情形266件,占5.6%。

(三)依申请收费及减免情况

各政府机关按照市财政局、市物价局《关于本市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公开信息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对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收取复印、邮寄等成本费用共计6339.5元。

同时,对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领取国家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以及确有经济困难情形的人员,依法减免了相关费用。

四、复议、诉讼情况


本市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申请878件。其中,市政府收到545件,受理527件,当年办结379件,受理率和办结率分别为96.7%和72%。在当年办结的379件复议申请中,维持具体行政行为328件,驳回4件,申请人自行撤回申请终止审理4件,纠错43件,纠错率为11.3%,其中,市规划国土资源局28件,长宁区政府4件,市财政局3件,市建设交通委2件,市环保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交通港口局、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静安区政府、普陀区政府各1件。

本市发生针对各级政府机关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件199件。

五、咨询处理情况


本市共接受市民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约2252万人次,其中现场咨询119.4万人次,电话咨询约2120万人次,网上咨询12.6万人次。

在市级机关中,接受咨询量列前5位的是: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卫生局、市地税局。咨询内容主要涉及最低工资标准、加班工资支付、在职培训、工资福利待遇、网上政府公开信息查询方式、公安行政许可事项及相关依据、税收政策、医疗服务机构收费标准、居住证办理、人才引进、创业就业援助、事业单位福利制度、公务员考试等方面。

在区(县)政府中,接受咨询量列前5位的是:浦东新区、杨浦区、长宁区、闵行区、卢湾区。咨询内容主要涉及招生入学、劳动福利待遇、房屋土地拆迁、招商引资政策、建筑项目规划、市政道路建设、政府采购、物业管理、食品药品监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等方面。

六、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总体上看,本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正在有序、有力、有效地推进。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保障了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促进了依法行政,发挥了政府信息的服务作用。在本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也存在一些薄弱环节。比如,一些政府部门信息公开存在重形式轻内容、重数量轻质量、重程序轻实体等现象,个别政府部门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有待提高等问题,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下一步,本市将以行政透明度最高为目标,以贯彻落实《若干意见》为主线,着力推进“三个聚焦”。一是聚焦“三公部门”,增强行政权力的透明行使。二是聚焦财政性资金和社会公共资金,有序扩大公众的知情权。三是聚焦社会热点和百姓关注,着力破解依申请难题。

七、附表


附表一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条 82714

其中:全文电子化政府信息数 条 80623

新增各类行政规范性文件数 条 1625附表二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依申请公开信息目录数 条 24545

受理申请总数 件 11773

其中:1.当面申请数 件 6732

2.传真申请数 件 143

3.电子邮件申请数 件 101

4.网上申请数 件 3063

5.信函申请数 件 1622

6.其它形式申请数 件 112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件 11137

其中:1.同意公开数 件 5731

2.同意部分公开数 件 238

3.“非《规定》所指政府信息”数 件 550

4.“信息不存在”数 件 1761

5.“非本机关职责权限范围”数 件 1489

6.“申请内容不明确”数 件 441

7.“重复申请”数 件 224

8.不予公开总数 件 437

其中(1)“国家秘密”数 件 152

(2)“商业秘密”数 件 64

(3)“个人隐私”数 件 11

(4)“过程中信息且影响安全稳定”数 件 23

(5)“危及安全和稳定”数 件 33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数 件 154

9.其它 件 266附表三 咨询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提供服务类信息数 条 1136279

网上咨询数 人次 125628

现场接待人数 人次 1193956

咨询电话接听数 人次 21200064

网站专栏页面访问量 人次 169261983附表四 复议、诉讼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行政复议数 件 878

行政诉讼数 件 199附表五 其他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收取费用总数 元 6339.5

其中:1.检索费 元 2647.8

2.邮寄费 元 793.2

3.复制费 元 2898.5

政府信息公开指定专职人员总数 人 1642

其中:1.全职人员数 人 165

2.兼职人员数 人 14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