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复杂部件造型、多轴联动编程与加工”竞赛项目规程


请输入要查询的词条内容:

2010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复杂部件造型、多轴联动编程与加工”竞赛项目规程


(2010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赛事筹备组,2010年4月) 一、竞赛项目名称

数控技术——复杂部件造型、多轴联动编程与加工

 二、竞赛目的

促进高职教育数控技术专业的教育教学改革,促进高职教育紧贴产业需求培养制造企业急需的现代CAD/CAM技术、多轴联动编程与加工技术的技能人才。注重考察参赛选手在诊断与排除数控机床故障方面的相关职业技能,基于工作过程的质量、效率、成本、安全和环保意识,团队协作、计划组织的综合职业能力等,从专业、社会、方法等多个能力层面进行全方位的检验。

通过一线教师现场参加和指导参赛选手比赛,在指导学生操作的基础上,设计项目教学方案,更好地推动教育教学改革。

三、竞赛方式和内容

(一)竞赛方式

1.比赛以团队方式进行,每支参赛队由3名选手1名指导教师组成,参赛选手须为同校在籍学生, 其中队长1名,性别和年级不限。

2.要求指导教师,现场参加和指导比赛,并根据竞赛内容和过程,设计一份本项目的教学方案。

3. 比赛期间,允许参赛队员在规定时间内,按照规则,接受指导教师指导。参赛选手可自主选择是否接受指导,接受指导的时间计入竞赛总用时。

赛场开放,允许观众按照规定,在不影响选手比赛的前提下现场参观和体验。

(二)竞赛内容

1.复杂部件造型。利用现场提供的数控车床、四轴联动加工中心、CAD/CAM软件等,根据指定图纸的型面特点和曲面造型的需要,建立复杂部件的几何模型。复杂部件由4~7个零件组成,其中,有2~3个零件,需要车铣工艺复合加工。

2.设计创新。某个零件上将预留一块表面,要求选手根据所给定的开放的特定主题,自行完成设计,并且生成数控程序进行加工。参赛选手可使用CAD/CAM软件对其进行造型设计、加工编程,并用数控机床完成加工。设计要体现合理性、经济性和创造性。裁判组根据实际加工零件的创意效果和加工精度进行评分,并且记入总分。

3.四轴联动数控编程。根据现场提供的零件毛坯、数控刀具、数控车床、四轴联动加工中心等,使用CAD/CAM软件进行四轴联动编程,并且传送到数控系统中,进行程序校验运行。

4.数控机床维修。每台比赛机床将设置若干个常见的数控机床故障,由参赛选手分析、排除后,才可进入数控加工。

5.四轴联动加工和部件装配。利用现场设备条件,完成零件的工艺方案,完成零件的数控车削、四轴联动铣削,并提交相应工艺文件,在零件加工完成后,根据部件装配图进行装配。

6.教学文件设计。指导教师以竞赛考题作为对象,按照工作过程导向课程的要求,设计项目教学方案。

(三)竞赛成果文件

1.机床故障报告及处置结果;

2.创新设计方案;

3.零件加工工艺方案(包括加工工序图表);

4.加工出的零件或者装配后的产品部件;

5.项目教学方案。指导教师全程观察本队选手参加比赛的过程,除按照本文件规定指导选手比赛外,还应根据实际比赛过程中参赛选手的表现,参照本竞赛项目的工作过程内容,编写、修订基于本工作任务的项目教学方案,在本队比赛结束时通过现场裁判提交给专家组评审。教学方案不限定格式但可参照以下主要内容编写。

1)本项目教学目标;

2)学习的能力基础与教学条件的分析;

3)教学内容及教学组织设计;

4)2学时单元教学设计;

5)教学评价。

所有比赛结果经裁判员确认后交检测组检测。现场裁判员在比赛过程中对参赛队的文明生产情况进行观察和评价,在参赛队结束比赛时完成评分。

(四)赛后点评

比赛结束后,由专家对赛项相关产业的发展进行介绍并对赛项的技术要点、选手表现、比赛成果等进行点评。

 四、竞赛规则

1.现场提供数控机床、机床说明书、机械装配图、电气原理图、数控系统编程、操作说明书、计算机及CAD/CAM软件等技术资料、工具、工装和辅具等,各参赛队可以根据竞赛需要选择使用。参赛队不得使用自带资料和软件。

2.参赛队按照参赛时段进入比赛场地,自行决定选手分工、工作流程和时间安排,利用现场提供的所有条件,按照正确的操作步骤,用尽量短的时间完成竞赛任务。

3.比赛分批依次进行。参赛队的入场顺序和竞赛题采取抽签的方式确定。

4.参赛队在赛前1小时进入赛场并抽取比赛任务,选手进行工作分工并制订工作方案;赛前15分钟进入比赛工位,确认现场条件;比赛时间到方可开始操作。

5.比赛时间为6小时,连续进行,包括复杂部件造型、设计创新、四轴联动数控编程、数控机床维修、四轴联动加工和部件装配、教学文件设计所需时间;竞赛过程中,食品和饮水由赛场统一提供,选手休息、饮食等时间都计算在比赛时间内。

6.比赛过程中,参赛选手须严格遵守相关操作规程,确保人身及设备安全,并接受裁判员的监督和警示;若因选手个人因素造成人身安全事故和设备故障,裁判长有权中止比赛;若因非选手个人因素造成设备故障,由裁判长视具体情况做出裁决(暂停比赛计时或调整至最后一批次参加比赛)。如果裁判长确定为设备故障问题,将给参赛队补足技术支持人员排除设备故障所耽误的竞赛时间。

7.在竞赛过程中,选手可以就遇到的问题向指导教师求教。指导教师最多允许指导三次,每次最多3分钟,但指导教师不得动手操作。

8.参赛队若提前结束比赛,应由队长向裁判员举手示意,比赛终止时间由裁判员记录,参赛队结束比赛后不得再进行任何操作。

9.参赛队需按照竞赛要求提交比赛结果,裁判员与参赛队队长一起签字确认。

10.比赛结束,参赛队需清理现场,经裁判员确认后方可离开赛场。

11.东道主队安排在首场比赛。

12.同一个省有两个以上的队参加比赛,通过抽签,安排同一批次参赛。

13.赛题非公开部分,所有有关专家和裁判将签订保密协议,严守保密纪律。

 五、评分方法及奖项设定

(一)评分方法

总成绩满分100分。其中:设计创新部分10%(注重合理性和经济性),简单故障诊断与排除10%(注重方法的准确性和快速性),加工工艺文件编制部分占10%(注重加工工艺路线的合理性、工序安排的正确性、加工成本的经济性),编程、加工和装配部分占70%(注重零件加工的尺寸精度、形状精度、位置精度、表面质量、装配精度和加工时间),文明生产部分(包括工作态度、安全意识、职业规范、环境保护、低碳减排等方面)为扣分项,不单独计分。

教学方案设计,作为独立的奖项,单独评分。

只计团体竞赛成绩,不计参赛选手个人成绩。竞赛名次按照得分高低排序。当总分相同时,再按照加工质量→时间效率→经济成本→创新合理得分排序。

(二)奖项设定。

设团体奖,按参赛队总分进行排名确定成绩,其中一等奖10%,二等奖20%,三等奖30%,获奖团队每位选手和指导教师均获得证书。

六、申诉与仲裁

(一)申诉

1.参赛队对不符合竞赛规定的设备、工具、软件,有失公正的评判、奖励,以及对工作人员的违规行为等,均可提出申诉。

2.申诉应在竞赛结束后2小时内提出,超过时效将不予受理。申诉时,应按照规定的程序由参赛队领队向相应赛项裁判委员会递交书面申诉报告。报告应对申诉事件的现象、发生的时间、涉及到的人员、申诉依据与理由等进行充分、实事求是的叙述。事实依据不充分、仅凭主观臆断的申诉将不予受理。申诉报告须有申诉的参赛选手、领队签名。

3.赛项裁判委员会收到申诉报告后,应根据申诉事由进行审查,6小时内书面通知申诉方,告知申诉处理结果。如受理申诉,要通知申诉方举办听证会的时间和地点;如不受理申诉,要说明理由。

4.申诉人不得无故拒不接受处理结果,不允许采取过激行为刁难、攻击工作人员,否则视为放弃申诉。申诉人不满意赛项裁委会的处理结果的,可向大赛高职组赛事仲裁工作组提出复议申请。

(二)仲裁

1.“2010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裁判委员会设仲裁工作组,负责受理大赛中出现的申诉复议并进行仲裁,以保证竞赛的顺利进行和竞赛结果公平、公正。

2.仲裁工作组的裁决为最终裁决,参赛队不得因对仲裁处理意见不服而停止比赛或滋事,否则按弃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