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理抒情法


请输入要查询的词条内容:

即理抒情法


即理抒情法,是指通过阐述对生活的理性认识,抒发强烈的内心感觉的方法。即理抒情法有如下特点:一、语言富于逻辑性、思辩性。即理抒情法是在明理过程中达到抒情的目的,所以,多以析理的形式出现,这就增强了文章的逻辑、思辩色彩。二、句式多是直接判断、评价。即理抒情不同于单纯议论,而是基于作者对生活的感受和理解,用直接判断句式表达出来。三、文风透彻淋漓,荡气回肠。在即理抒情中,情以理为根基,理以情为翅膀。

例如,林觉民的《与妻书》(高级中学课本《语文》第二册,人民教育出版社1995年版)中,既讲了为解救天下之人敢于“先汝而死”的道理,又同时抒发了爱妻子及爱天下之人的深挚情怀,读来为之动容动心,荡气回肠。正是因此,即理抒情法既能提出深刻的理性认识与读者交流,又能把自己的情丝意绪直接传达给读者;不仅晓之以理,而且动之以情。

相关分词: 即理 抒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