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认”查询结果


请输入要查询的词条内容:

大足县森林公园纪念林认建认养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提高和鼓励广大市民参与森林大足建设的积极性,引导和组织群众开展长期有效的绿地认建认养活动,保障认建认养者的权利,明确义务,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认建认养条件:关心支持森林大足建设并自愿认建认养城市森林公园、纪念林的市内外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第三条森林公园(纪念林基地)认建认养、冠名是通过一定程序自愿负责一定数量树木的栽植、管理或一定面积的绿化建设养护管理的行为。第四条森林公园 详情>>

大足县 大足 足县 森林公园 森林 林公 公园 纪念 林认建 林认 认建 认养 管理办法 管理 理办 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