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市官”查询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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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平市官钱局

官钱局是我国清末至民国年间由官方开办的一种金融机构,其设立的主旨在于发行银钱兑换券,谋求市面授受之便利。民国初年,因官钱局发行漫无限制,不能兑现,转使其本身不能立足,于是一部分改组为省立银行,一部分即趋于淘汰。甘肃平市官钱局就是由此种机构演变而来。1922年,财政厅长陈能怡着手筹组甘肃省银行,后又改称“平市官钱局”,营业很不景气。1928年(民国17年),前西北银行经理姬奠川兼任该钱局总经理,翌年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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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平市官钱局

青海在建省之前,向无银号、钱庄之设,一般金融活动全赖商业信贷、商业汇兑(俗称拨兑)为之调剂。1931年马麟任青海省政府主席顾问,在西宁成立了“青海平市官钱局”,发行了“金库维护券”面额分1角、1元、5元、10元4种。原规定发行30万元,到1935年“维持券”发行额达300万元,由于逐年滥发,引起物价大涨。加上1935年国民党实行法币政策,宣布全国货币统一,规定“中央”、“中国”、“交通”、“农民”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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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平市官钱局

韩复榘主鲁后,为了控制和垄断山东经济和财政,加紧了对山东金融业的整顿和管制。1930年10月,韩复榘在下令禁止制钱、铜元出境的同时,议决设立平市官钱局和准备设立山东民生银行。平市官钱局于1931年1月正式成立,总局设在济南西门大街,另在潍县、博山、济宁、滕县、临清等地设立分局,由宋福琪、汪腾蛟先后任经理。原拟由省财政厅拨款10万元,后又扩大至20万元,由省地方款内拨付。该局除承办存放款、汇兑等一般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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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远平市官钱局

绥远平市官钱局是绥远地区第一家金融机构,该金融机构是当时绥远地区惟一的一家地方银行,这个官钱局在其34年的生涯中,为促进地方经济发挥了一定作用。中华民国四年(1915年),绥远特别行政区政府以救济灾荒的名义,向中央政府领到账款5万多元。当这笔款到位后,行政区长官们合计了一番,达成了共识:如将这笔款发到灾民手中,也不会溅出个水花,无济于事。经过合议,绥远特别行政区决定将这笔款项挪作它用。当时绥远商会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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