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厅”查询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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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厅


职责 组成 与特派员办事处的区别 审计厅 审计厅是中国政府机关的一个组成部分,与中央政府的审计署对口。 一般地,在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组成部门中设有审计厅,直辖市则设审计局(以下统称“审计厅”)。审计厅在省级政府和审计署的双重领导下,负责全省、自治区或直辖市的审计工作。 职责 一般地,审计厅的主要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制定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审计工作的政策和 详情>>

湖南省审计厅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

湖南省审计厅关于印发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的通知厅机关各处、室、中心、所:《湖南省审计厅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试行)》和《湖南省审计厅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试行)》,已经2010年5月19日第6次厅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发现的问题,请及时反馈给法规处。附件:1.湖南省审计厅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试行)2.湖南省审计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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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审计厅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办法

公布通知:管理办法条文(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公布通知:厅机关各单位:原发布的《湖南省审计厅审计结果公告试行办法》、《湖南省审计厅政府信息公开管理暂行办法》已经2011年5月20日召开的厅长办公会议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湖南省审计厅二○一一年五月二十七日管理办法条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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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审计厅

内蒙古自治区审计厅是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在自治区主席和审计署的双重领导下,负责全区的审计工作。其主要职责是:制定本区审计工作的政策和规划,确定审计工作重点;负责本级审计机关审计范围的审计事项。对盟市、县审计机关审计工作进行领导;对全区内部审计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对全区社会审计组织的审计质量进行监督;完成审计署和内蒙古自治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内蒙古自治区审计厅依法对下列事项进行审计监督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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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审计厅

青海省审计厅是主管全省审计工作的省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职责是:(一)参与拟定审计、财经方面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并监督执行;组织领导、协调监督全省各级审计机关的业务。(二)向省政府报告和向有关部门通报审计情况,提出制定和完善有关政策法规、宏观调控措施的建议。(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直接进行下列审计:1、对省级各部门(含直属单位)和下级政府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决算以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审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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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审计厅

主要职责领导介绍内设机构派出审计处事业单位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审计方针政策;参与制定地方性审计、财经法规,制定审计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情况;组织领导、协调监督各级审计机关的业务。二、向省政府报告和向省政府有关部门通报审计情况,提出制定和完善政策措施的建议。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直接进行下列审计:(一)省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二)省级各部门、事业单位及下属单位的财务收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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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厅

职责组成与特派员办事处的区别审计厅审计厅是中国政府机关的一个组成部分,与中央政府的审计署对口。一般地,在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组成部门中设有审计厅,直辖市则设审计局(以下统称“审计厅”)。审计厅在省级政府和审计署的双重领导下,负责全省、自治区或直辖市的审计工作。职责一般地,审计厅的主要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制定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审计工作的政策和规划,确定审计工作重点;2、负责本级审计机关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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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审计厅

机构名称:机构职能:西藏自治区审计厅突出审计特点机构名称:西藏自治区审计厅机构职能:一、负责全区的审计工作,研究拟订地方性审计法规和审计事业发展规划和战略目标,确定工作重点,组织行业和专项资金审计;组织实施对内部审计的指导、监督和对社会审计的监督。二、向自治区人民政府报告和向自治区有关部门通报审计情况。三、依据审计法的规定,直接进行下列审计:1.自治区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2.自治区各部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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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审计厅

单位职能:领导职责:内设机构:安徽省审计厅为安徽省政府组成部门之一,是省政府的审计机关。单位职能:1、省审计厅在省长和审计署的领导下,对省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及其他财政收支进行审计监督;向省政府和审计署提交本级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并受省政府委托向省人大常委会提出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2、省审计厅对本级各部门(含直属单位)和市、地预算执行和决算,以及预算外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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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审计厅

情况简介主要职责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其他事项情况简介1982年9月,福建省在省财政厅成立省审计机关筹备组,经过一年多筹备,于1984年3月正式成立福建省审计局,1994年11月更名为福建省审计厅。24年来,福建省审计厅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不断加强党的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建成了一支思想过硬、作风优良、业务熟练的审计干部队伍;不断加强法制建设,审计工作逐步走上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轨道;不断加强业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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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审计厅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09〕16号)和《中共甘肃省委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甘肃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省委发〔2009〕9号)精神,设立甘肃省审计厅,为省政府组成部门。甘肃省审计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一、职责调整(一)取消的职责。1.取消已由国务院和省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2.取消核查社会审计机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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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审计厅

机构职能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其他事项省厅领导直属单位(广东省审计厅绩效审计分局机关服务中心广东省审计科学研究广东省审计技术信息中心)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广和路226号邮政编码:510620机构职能(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审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制定并组织实施审计工作发展规划、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和年度审计计划,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做出审计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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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审计厅

职责调整主要职责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广西壮族自治区审计厅是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在自治区主席和审计署的双重领导下,负责全区的审计工作。根据《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自治区人民政府机构设置的通知》(桂委会〔2009〕235号),设立自治区审计厅,为自治区人民政府组成部门。职责调整(一)调整对社会审计机构审计业务质量的监督范围,不再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审计机关审计监督对象以外的单位出具的相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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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审计厅

职责调整主要职责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其他事项省人民政府组成部门。职责调整(一)调整对社会审计机构审计业务质量的监督范围,不再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审计机关审计监督对象以外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二)加强对经济责任、关系国计民生的资源能源、环境保护和社会保障资金、境外省属国有资产、财政资金、社会捐赠资金使用效益的审计职责。主要职责(一)主管全省审计工作。负责对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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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审计厅

厅领导机构职能机构设置厅领导【厅 长】陈如军同志厅长陈如军同志主持全面工作,分管厅人事教育处、业务综合处。【副厅长】林 东同志副厅长林东同志分管办公室、政府投资审计处、经济责任审计管理处、企业审计处、省审计培训中心,协助厅长分管业务综合处【副厅长】何洪彬同志副厅长何洪彬同志分管行政事业审计处、教科文卫审计处、农业与资源环保审计处、省审计学会、省内部审计协会。【副厅长】何琼妹同志副厅长何琼妹同志分管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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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审计厅

一、职责调整二、主要职责三、内设机构四、人员编制五、其他事项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09〕14号)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省政府机构设置的通知》(冀政〔2009〕46号),设立河北省审计厅,为省政府组成部门。一、职责调整(一)加强对设区市政府及省财政直管县政府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的审计。(二)加强对经济责任、关系国计民生的资源能源、环境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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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审计厅

一、职责调整二、主要职责三、内设机构四、人员编制根据《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豫文〔2009〕18号),设立河南省审计厅,为省政府组成部门。一、职责调整(一)调整对社会审计机构审计业务质量的监督范围,不再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审计机关审计监督对象以外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二)加强对经济责任、关系国计民生的资源能源、环境保护和社会保障资金、省属国有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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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审计厅

概况主要职责内设机构领导信息概况黑龙江省审计厅是黑龙江省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在省长和审计署的双重领导下,负责全省的审计工作。主要职责制定本省审计工作的政策和规划,确定审计工作重点;负责本级审计机关审计范围的审计事项。对市县审计机关审计工作进行领导;对全省内部审计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对全省社会审计组织的审计质量进行监督;完成审计署和黑龙江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黑龙江省审计厅依法对下列事项进行审计监督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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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审计厅

湖南省审计厅组建于1983年,是省人民政府的组成单位。目前,在职总人数269人。厅机关共设32个处、室、中心、所,其中二级机构4个,共有厅级领导干部10名,其中3名为非领导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湖南省审计监督条例》规定,湖南省审计厅履行以下主要职责:(一)主管全省审计工作。负责对全省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维护全省财政经济秩序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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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审计厅

一、职责调整二、主要职责三、内设机构((一)办公室(二)法规处(审计督察处)(三)财政审计处(四)行政事业审计处(五)农业与资源环保审计处(六)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处(七)金融审计处(八)经贸审计处(九)社会保障审计处(十)外资运用审计处(十一)经济责任审计处(十二)人事处)四、人员编制五、其他事项六、领导信息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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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审计厅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09〕21号)和《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苏委〔2009〕252号),设立省审计厅,为省政府组成部门。一、职责调整二、主要职责三、内设机构四、人员编制五、其他事项六、附则一、职责调整(一)调整对社会审计机构审计业务质量的监督范围,不再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审计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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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审计厅

江西省审计厅是江西省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在省政府和审计署的双重领导下,负责全省的审计工作。主要职责内设机构领导信息主要职责制定本省审计工作的政策和规划,确定审计工作重点;负责本级审计机关审计范围的审计事项。对市县审计机关审计工作进行领导;对全省内部审计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对全省社会审计组织的审计质量进行监督;完成审计署和江西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江西省审计厅依法对下列事项进行审计监督:1、本级预算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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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审计厅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09〕24号),设立辽宁省审计厅,正厅级建制,为省政府组成部门。一、职责调整(一)调整对社会审计机构审计业务质量的监督范围,不再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审计机关审计监督对象以外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二)加强对关系国计民生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资源能源资金、环境保护资金、社会保障资金、省属国有大中型企业资产、省级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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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审计厅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职责(一)贯彻实施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执行国家审计工作的方针、政策;拟订全区审计工作发展规划、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年度审计计划和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二)负责对自治区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属于国家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三)受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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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审计厅

山东省审计厅是山东省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在省长和审计署的双重领导下,负责全省的审计工作。主要职责领导成员内设机构((一)办公室(挂举报中心牌子)(二)法制处(三)财政审计处(四)金融审计处(五)行政事业审计处(六)经贸审计处(七)农业与资源环保审计处(八)社会保障审计处(九)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处(十)外资运用审计处(十一)人事处(十二)机关党委(十三)监察专员办公室(十四)省经济责任审计办公室(十五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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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审计厅

一、职责调整二、主要职责三、内设机构四、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五、其他事项六、下属机构(四川省审计科研所四川省审计干部培训中心四川省审计厅机关服务中心)根据《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和〈关于四川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川委发〔2009〕24号),设立四川省审计厅(简称审计厅),为主管全省审计工作的省政府组成部门。一、职责调整(一)取消核查社会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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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审计厅

一、职能调整二、主要职责三、内设机构四、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教派出机构直属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审计厅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自治区党委和自治区人民政府机构设置的通知》(新党委字[2000]20号),设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审计厅(以下简称自治区审计厅)。自治区审计厅为自治区人民政府组成部门,是自治区人民政府的审计机关。自治区审计厅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确定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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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审计厅

云南省审计厅是省人民政府的组成部门之一,主管全省审计业务工作,实行省人民政府和审计署双重领导体制。设置科室审计机关权限审计程序厅领导设置科室厅机关内设财政审计处、金融审计处、行政事业审计处、社会保障审计处、经贸审计处、农业与资源环保审计处、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处、外资运用审计处、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办公室、经济审计处、社会管理审计处、行政执法审计处、建设交通审计处、农林水审计处、劳动人事民政审计处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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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审计厅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09〕28号),设立浙江省审计厅。省审计厅为省政府组成部门,是省政府的审计机关。一、职责调整二、主要职责三、内设机构四、人员编制一、职责调整(一)调整对社会审计机构审计业务质量的监督范围,不再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审计机关监督对象以外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二)加强对全部政府性资金使用绩效、经济责任、政府投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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